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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督导彻查“铁链女案件”:第六份公告可期

今天,我在邓飞的公众号《最高检如何看待丰县铁链女案件》一文中,看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公文形式回应全国人大代表、58集团创始人姚劲波对铁链女一案的质疑。

以下是最高检的文件:

最高检督导彻查“铁链女案件”:第六份公告可期!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58集团创始人姚劲波在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指出报告中有关江苏丰县“铁链女案件”办理情况的内容较少,对民意的表达不充分。远程旁听的同志记录后,向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作了汇报。(见下图)

3月10日,最高检对姚劲波代表做出一份书面汇报,称丰县检察院分别以涉嫌拐卖妇女罪、虐待罪,依法对该案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考虑到该案相关事实和证据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最高检没有写入今年报告。

 

同时,该份汇报介绍了最高检对丰县铁链女性和类似被拐境遇女性的立场,决心和未来行动,如下:

1.最高检与各位代表、人民群众一样,高度重视、十分关切这起案件。

2.最高检正在督导江苏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彻查“铁链女案件”。最高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案的跟踪指导,坚决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惩处,并对社会公开。

3.对其他类似被拐妇女,最高检工作报告第2至3页,以较大篇幅叙述了检察机关严惩拐卖人口犯罪,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相关情况,体现检察机关深挖历史积案的决心。特别是报告中明确表明,追诉拐卖人口犯罪将继续从严。

 

4.最高检将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综合整治,对收买、不解救、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依法追诉、从严惩治。
该份汇报称,这就是最高检对“铁链女案件”以及还会有其他一些类似案件的有力回应。

 

一、这是本案自今年1月17日开始在网上发酵至今,唯一一个级别高于江苏省政府的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对人大代表关于此案问题的直接回答,是国家公、检、法三家中的“检”的意志表达。

二、会议远程旁听人员留意到姚劲波代表在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时,指出“报告中有关江苏丰县“铁链女案件”办理情况内容较少,没能充分表达民意。”远程旁听人员把姚劲波的意见记录下来,专门向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作了汇报。因此,这个回应可以理解为最高检的官方意志。

“专门”一词,凸显了最高检对人大代表意见及此案的重视程度,令人不禁大赞;同时,也令人对人大代表意见上传下达的畅通,心生敬意。

三、文件中最高检以“铁链女”指代案中人,而不是用杨某侠、小花梅(或李莹)来称呼。这至少说明了案中人的身份,在最高检这里还没有最后确认,用别的什么名字来称呼她都不合适。否则,行文应该以案中人的名字来称呼。

四、文件中另起一段的“特别向您报告:我们正在督导江苏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彻查‘铁链女案件’……”这是一个令人潸然泪下的句子,“彻查”的意思非常明确。它把人们对此前江苏省的”调查报告“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的关切及希望,重新点燃,本案终于迎来了最高转机!

”正在督导“是一个“现在进行时”的时态,意思非常明确:此案并没有因为江苏省提交了”调查报告“而终结调查,而是正在督导彻查中。

五、“考虑到该案相关事实及证据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我们没有写入今年的报告中,最高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案的跟踪指导,坚决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惩处,案件后续进展情况我们将及时向您汇报,并向社会公布。”

中共铁链女指鹿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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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链女军人遗骨李莹
铁链女军人遗骨李莹

最高检表态:“案件后续进展情况我们将及时向您汇报,并向社会公布”。这是此案的最新曙光。无论最终督导彻查的结果如何认定,我都在此对最高检认真负责的态度,致以崇高的敬意!

关于”铁链女案件”,丰县、徐州和江苏省三级政府,都出过调查报告,激起了一浪接一浪的质疑声,没能驱散笼罩着此案的重重迷雾。这一次,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导江苏省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彻查,又是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之后,可以说是正当时。

李莹就是铁链女,看中共如何掩盖军人遗骨被禁锢蹂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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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在3月11日下午的记者会上,针对此事发出了最强音:“最近有的地方发生了严重侵害妇女群众权益的事件,我们不仅为受害者痛心,也为此事感到十分气愤。对于漠视群众权益的,要坚决追责问责,对那些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严惩不贷。”

热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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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悲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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