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徐州市官方第三次发布通报,称杨某侠原名为“小花梅”(父母已故),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小花梅”1994年嫁至云南省保山市,1996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当时已表现出言语行为异常,同村的桑某某将“小花梅”带至江苏治病。两人到达江苏省东海县后“小花梅”走失,当时桑某某未报警,也未告知“小花梅”家人。
对于这次官方通报,北京律师郝亚超发文质疑徐州报告张冠李戴,移花接木,漏洞百出,严重违背常识。
在舆论压力之下,徐州当局于2月10日发布第四次通报。
这次徐州市官方通报称,经对杨某侠(此姓名为董某民所取)、光某英(小花梅同母异父妹妹)与普某玛(小花梅母亲,已去世)生前遗物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为普某玛与杨某侠、光某英符合母女关系,并认定杨某侠即是小花梅。
2月12日,郝亚超律师在微博发出一条@陈酿数据库的前调查记者郭敏与马萨赴云南亚谷村进行现场调查的记录,特总结相关内容如下:
1、当地确实有个小花梅。
2、外嫁的妹妹不能确认该妇女为小花梅。
3、当地村民(包括小花梅在当地的亲属)截至马萨采访前,从未接受过徐州方面的访谈。因此徐州方面第三份通告中所谓的大规模走访的表述为谎言。
4、当地神志清醒的村民均集体否认该妇女为小花梅,均否决该妇女口音为当地口音。
图:醉酒村民声称该妇女脸熟
5、仅一名醉酒村民声称该妇女脸熟,并当即被其妻子制止。该醉酒村民的表态此后被徐州方面大肆利用,虚构成了村民的集体表态。
6、当地村民集体要求给该妇女打电话,用傈僳语进行交流。
责任编辑: 李韵 来源:阿波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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