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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场风月无边 公仆乱性成瘾

大陆官媒日前发文评论官员私生活问题,披露十九大后有六十三名官员涉性乱,包括华融资产原董事长赖小民重婚罪细节,形容其行为具重大社会危害性,比一般的作风问题更严重。

淫乱

赖小民被控涉嫌受贿、贪污、重婚三大罪,其中重婚罪乃近年大陆官场反腐中罕见。官方通报称,赖在与妻子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涉嫌重婚罪,是十九大以来首个被官方认定涉重婚罪的高官。

其实赖小民岂止是重婚,中纪委国家监委在通报中曾形容赖”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生活奢靡,与多名女性搞权色交易”。内媒曾揭他私生活糜烂,拥有过百名情妇,不但包括华融内部女职员,还有大牌女明星。他曾通过华融旗下子公司在珠海开发地产项目,并将一百个单位分给众多情妇。

大陆官场被指无官不贪、无官不淫,官方披露的数字仅为九牛一毛。几年前曾有权威部门公布,被查贪官九成五都有情妇。改革开放带来的”性开放”,令富人官员包养情人早已司空见惯,而贪官在”性放纵”方面表现更加无耻。例如网信办前主任鲁炜曾多次参加”人奶宴”,席间有全裸少妇供高官淫乐;揭阳前市委书记陈弘平和广州前市委书记万庆良共享情妇;天津市前公安局局长武长顺,有四名公安系统的女性为其生育私生子;广东省政协前主席朱明国包养多个二奶,有多个私生子。

虽然贪官没有最淫,只有更淫,但甚少有人被以重婚罪公诉。除了赖小民,上一次有官员被控重婚罪是在一五年,当时南京溧水前区委书记姜明因犯受贿、重婚二罪被判刑九年三个月。而最早因重婚罪落台的高官则是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因重婚罪被判入狱一年。

按大陆法律,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者才处以重婚罪,因此,官员婚外情或包养情妇,只要不形成法律形式的重婚,纪委和监察部门基本是睁一眼闭一眼;不可能说一个官员有众多情人,坊间众人皆知,纪委却不知,明显只是不想管而已。即使东窗事发,只要没有贪腐,乱性往往只是被视为作风问题,最多不过党纪政纪处分。正因如此,才导致官员从最初乱性,最终发展至权色交易。

显然,官场淫乱,不仅是因为有权就有色,更主要就是官员受到约束太少,现有的反腐措施和法律,根本难以管住官员的下半身。要整治官场淫乱,只能依靠社会监督作用,将官员置于舆论和网络监督之下,同时对那些婚外生儿育女、形成”事实重婚”官员,应按重婚罪惩处。此外,还可以考虑针对公职人员修法增设通奸罪,遏制官员”性放纵”乱象。否则,在礼崩乐坏、世风日下的社会,官场风月随时都会春风吹又生。

来源: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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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官场淫乱, 社会能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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