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小民(1962年7月-),江西瑞金人,汉族,中共党员,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湖南地区代表。
1983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中央资金处副处长、处长,计划资金司银行二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二司副司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监管二部副局级干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局长、党委书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主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3年,担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落马
2018年4月17日,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布,赖小民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在此前接受采访时他曾表示自己更喜欢在监管部门,而非在华融这样的企业。但既然已经来了华融,就要“做下去并享受(这份事业)”。
8月3日到4日,在北京召开的华融集团高层会议公布该案的部分案情:办案人员在其几处房产搜出人民币和外币,折合人民币2.7亿元,重三吨。10月15日,中央纪委通报赖小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8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赖小民给予开除党籍、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赖小民的定性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中央金融工作方针政策,盲目扩张、无序经营导致公司严重偏离主责主业,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造成恶劣政治影响;搞政治投机,为个人职务升迁拉关系,搞美化宣传个人,捞取政治资本,参加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讲排场、摆阔气,挥霍浪费国家财产,违规组织公款宴请,频繁在私人会所和高档餐厅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安排或接受下属单位公款接待亲属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在人大代表选举和干部推荐过程中搞非组织活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任人唯权、任人唯利、任人唯圈,严重污染企业政治生态;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与多名女性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越级插手具体项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7]。
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赖小民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赖小民作出逮捕决定。落马后,有网友称舒淇、许晴为赖小民情人,不久后辟谣。
2019年1月,中纪委主管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文称赖小民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热衷任用江西老乡,华融内部员工说“华融的江西老乡如果搞聚餐,食堂就会空一半”,因江西身份证号开头数字为36,华融人自嘲为“36局的”。
2019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赖小民涉嫌受贿、贪污、重婚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交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赖小民成为中共十九大后首位被最高检公布涉及重婚罪罪名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