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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新兴技术在崛起, 华为将迅速没落下去, 中共间谍法规定每个中国人都是潜在的间谍,谁还敢和你做生意?

有英国媒体最近披露,中国通信巨头华为资助多项英国大学科学研究的消息,再度引起外界关于北京当局或通过华为加强国防能力的担心。与此同时,由于新技术的开发,华为在5G领域领导者的角色正在被削弱。

华为四面楚歌
华为四面楚歌

中国企业华为正在致力于开发5G技术

华为与中国政府互助互利?

英国《每日电讯报》日前报道,这家备受争议的公司与英国爱丁堡大学、埃克塞特大学等高等学府,还有从事大量军事研究的中国大学合作,参与资助了十七篇涉及军民两用尖端技术的科学论文。其中,有十五篇文章集中讨论可被用来进行极端监控的高清图像识别软件,或者和无人机群通信的技术。

报道引述专家形容,上述合作是“利用西方学术机构的专业知识、资源和训练来推进中国的军事技术”。

英国一改态度 要踢走华为

由于围绕者华为的担忧不断发酵,英国首相约翰逊(Boris Johnson)改变了之前允许华为有限度参与该国5G网络建设的态度,指示官员制定计划,以安全审查为由,在2023年前淘汰华为。

不过,英国《每日邮报》的报道说,即使英国政府试图取缔华为,华为的设备也将保留在英国手机网络长达七年之久。业界人士也表示,要花费数年时间才能从基础设施中移除华为部件。

美国芯片供应商高通(Qualcomm)的企业技术战略部主管伦比(Stein Lundby)星期二在华盛顿智库哈德逊研究所举办的一场研讨会上,就谈到替换华为设备的挑战:

“当我们讲到‘移除、替换’时,不是说要摧毁一切。网络、设施、供电这些是不需要替换的。另外一个选择就是重新建设。很多公司在被禁止使用华为、中兴设备后,鉴于原本系统的复杂程度,认为发展新的系统比替换华为、中兴的部分更为容易。当然新技术也存在转换成本的问题。”

改变华为垄断地位 5G新兴技术在崛起

美国曾多次指控华为的设备可被中国政府用于从事间谍活动,并在去年五月将华为列入“实体清单”,同时不断在国际上进行游说,建议盟友考虑投资芬兰的诺基亚公司和瑞典的爱立信公司,以抗衡华为在全球5G网络技术里的近乎垄断地位。

而就在各国政要就华为研究应对政策之际,“虚拟网络”、类似“Open RAN”(无线接入网)等协助重新部署5G网络的关键技术正迅速兴起。这些新兴技术或降低投资成本,也可能取代华为。

美国网络产品供应商思科系统公司(Cisco)5G建设高级总监埃文森(Bob Everson)在同一场讨论会上,介绍了虚拟网络的重要性。

“虚拟网络不但附有编程能力,相应的成本曲线也很客观。创新上升,变得更为灵活的同时,成本却在不断下降。虚拟网络有着更大的生态系统在支援这项技术的发展。”

政策上怎么做?

美国智库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ITIF)宽带和频谱政策主任布莱克(Doug Brake)也在讨论会上提到,目前有关5G网络的政策讨论,大多与华为的安全隐患有关,还有就是华为对设备市场的控制以及创新领域的影响。

“如果我们能通过更开放、模块化的技术来改变市场条件,我们也可以利用政策提高竞争力,促进技术转型,增强美国内部高技术劳动力。这样,华为长期领导设备市场的局面将会改变。”

不过,布莱克担心,小规模的电信商可能没有足够的条件立即替换华为,他因此建议政府不要强推有关政策,多遵循市场规律,并提供资金鼓励电信商替换华为。

中国修订新法:国家有权要求中国公民在海外协助收集情报 – 太疯狂了,中国公民都有可能是间谍 – 孟晚舟是间谍?!华为是间谍公司。谁还和你做生意?

中国华为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孟晚舟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后,有法律界人士发现,今年新修订的《国家情报法》,讲明国家情报机构,有权要求公民和组织在境外协助进行情报工作,国家亦有责任予以保护、营救。(路透社)

华为副总裁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后,有法律界人士发现,今年新修订的《国家情报法》,讲明国家情报机构,有权要求公民和组织在境外协助进行情报工作,国家亦有责任予以保护、营救。有舆论质疑,中国政府高调要求加拿大政府放人,间接证明孟晚舟的另一身份。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6月27日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不足一年又作了修正,今年4月27日实施。该法旨在“加强和保障国家情报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并由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对国家情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中第十条写道,国家情报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使用必要的方式、手段和渠道,在境内外开展情报工作。第十四条,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和配合。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周四向加拿大和美国政府表达强烈抗议,要求释民营企业华为集团首席财务官孟晚舟,让人怀疑孟晚舟有官方身份。因为,中国国家情报法提及“个人因协助国家情报工作,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可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护、营救。”

北京律师程海本周五(7日)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中国人在国外获取本国所需的情报,虽获得中国法律保护,但该法律在国外是无效的:“这条规定是无效的,法律的有效性以国际法为标准,中国的公民在国外从事活动,(该法)没有效力。所以这个规定是立法方面的一个笑话。任何一个国家自己制定的法律,在别人管辖的地方,你也要管,很违反常识。孟晚舟首先她的行为是不是涉及到在国外违法,我们要搞清楚,等暴露出来了,反映出来了,我们在发表评论。”

程海认为,中国外交部尚未等外国公布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涉嫌罪名,就发表评论,显然不妥。他希望美国政府尽早公布案情,以避免更多的猜测。

北京著名律师莫少平对本台说,上述《情报法》只能约束中国公民和组织,肯定跟外国相关法律相冲突:“你正当合法搜集情报无所谓,但是被国外法律认定你搜集情报是非法的,那么,国外的司法机关可以依照国外的法律规定,追究这些人的刑事责任。这就是属地管辖的原则。”

《情报法》令国际社会感到不安

《情报法》第23条列明,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因执行任务,或者与国家情报工作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人员,因协助国家情报工作,其本人或者近亲属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护、营救。

有学者认为,中国外交部及有关当局近期发表声明,要求释放孟晚舟其实就属于营救行动的一部分。这证明孟晚舟另一种“国家身份。”

莫少平律师说,公民不应该有帮助政府情报部门工作人员搜集情报的义务,中国《情报法》立法,存在问题:“你应该是专职的,你这个国家的情报机构,你这个国家的安全机构才有这个责任,承担搜集情报的主体,只应该是国家情报机构的人员,不能把他扩展到任何一个公民个人或者一个企业。他没有义务为你国家搜集情报。”

莫律师表示,情报法立法将承担情报搜集的主体扩大到每一个公民身上,为他们在海外工作及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危险。

中国富商郭文贵在美国爆料中国官场内幕后,去年5月16日官方低调公布首个《国家情报法》草案,将实施范围扩大至境外,赋予当局及线人在海外监控和调查的权力。虽然这类做法早已存在,但以立法形式出现令国际社会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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