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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层有淫乱的传统,苏区混乱的男女关系曝光



      中共在江西苏区以及在陕北苏区所推行的“自由婚姻”制度,显然是根据共产主义的婚姻观念而来的,而他们在江西苏区所颁布的《婚姻条例》(一九三一年)和《婚姻法》(一九三四年),不外是苏联《新婚姻法》的翻版。那么,苏联《新婚姻法》所依据的是什么呢?所谓共产主义的婚姻观念的实质又是什么呢?

      这里,我想用不着详细敍述苏联新婚姻制度或所谓共产主义婚姻理论的具体内容;我们只要指出把“一杯水主义”的婚姻观念带进江西苏区的几个留俄干部之间所表演的几桩富于罗曼蒂克情调的自由恋爱故事就够了。

      依我在江西苏区(一九三二—三四年)所看到的一些典型例子(前面已敍述),足以证明当时中共内部“一杯水主义”男女关系的盛行,显然是柯仑泰女士“自由恋爱”的流毒所使然。柯仑泰女士(Kollontay)是早期俄国左派共产主义者,在“性关系”与婚姻关系上,主张男女自由恋爱,自由结合之说,她以所谓 “波格达诺夫主义”(Bogdanovism)研究男女关系,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个人应在各种目的下,自由与异性结合,并提出所谓“性本能”说。虽然这种“学说”曾受到列宁的批评,惟由于她在一九二一年至二三年间担任共产国际妇女部书记,一九二六年至一九三○年间先后担任苏联驻挪威大使和瑞典大使,遂使她的“自由恋爱”理论普遍流行于各国共党团里,严重地破坏了旧式家庭。中共在其统治下的江西苏区和陕北苏区盛行“一杯水主义”的自由婚姻关系,同样严重地破坏了中国固有历史文化传统和伦理道德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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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丧权辱国, 官场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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