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Close

中共高层有淫乱的传统,苏区混乱的男女关系曝光



    条件也渐渐地好起来。革命者和革命的同情者中,女同志越来越多。毛泽东娶到了多才多艺的女演员,刘少奇寻到了资本家的阔小姐,就连在特里尔说来“丑陋而又粗野”的彭德怀,也找到了名门闺秀。已经没有必要再象过去那样不成体统了。

    将帅们的年龄也大起来。当年血气方刚的年龄里,除了杀敌还有使不完的力量。强大的多余精力必须找寻它合适的出口。可在四四年以后,要打的仗更多更大,要做的事又多又杂,要开辟的功业且繁且难,他们的精力越来越转移到了建国上。

    而且,年轻人们的胡闹,即使在荒唐程度上没有超过自己年轻时,也毕竟在越来越规范和文明了的秩序中显得那么大逆不道有伤风化。一如不应该再象过去一样当着客人的面从自己的裤裆里抓虱子、不能再在人家的客厅里把主人的茶杯打碎,马上就要成为国家栋梁的主人翁们得学着文明和克制一些才显得更有涵养了。

    当然,这种对规范的注重迅速成为一种新的禁锢。建国后的长时间里,男女关系成为一个禁区。有作风问题的人,每每被冠以“流氓”之名而受到歧视。尽管还有好多大人物(如传说中的黄永胜就被称为“双枪”将)一如既往地做着欺男霸女的风流事,可那已经远离了公众们的视野。(建国后的换老婆就是一例,象王近山已经晚了,大首长们在44年前都已经换好了)。想想也郁闷哈,轮到王近山们了组织上却不让换了!还一撸到农场去了!(原来让领导先走《用》是有传统的)!

      一 饶有趣味的一夕谈

      我们在“胜利”县工作时间虽很短促,但“胜利”县扩红突击队长金维映却很满意我们给她的支援。事实上这多半还是得力于杨秀珍在红军家属中优异的活动。她在中共“胜利”县召开的红军家属代表大会上,以“红属”的身分现身说法,把她在瑞金和兴国的“先进经验”,以及有关红军家属切身的问题,用生动活泼的实例和富于热情的话语感动了所有与会的红军家属,当场就有许多红属响应了中共“党”和苏维埃的号召,互相写下了“挑战书”。保证开小差回家的“老公”回到红军中去。“胜利”县红军家属代表大会获得完满成果,扩红突击计画也超额完成了。后来,金维映还获得了“扩大红军模范”的奖旗。

      我们在“胜利”县的任务已经完成,第二天就要转到宁都去了,那天,金维映高高兴兴地杀了一只鸡请我们吃饭,一方面表示“酬劳”,另一方面表示饯行的意思。

      在苏区“红白”交界的地区买鸡并不困虽,困难的是杀了鸡,没有盐调味,实在是大杀风景。原来向苏区农民买鸡,只要表示“以盐交换”,这个“交易”立即可成;如果是用苏币,鸡就难买到了。后来我才知道,金维映是拿出了二两盐交给杨秀珍在红军家属中买到的。在盐的问题上显示了两点:第一,由于国军严密封锁,使苏区农民过著没有盐吃的生活达四年之久;第二,苏区农民普遍地抵制“苏币”,这种现象在“红白”交界地区特别严重。

      邓小平第二任老婆金维映

      那天晚上,我们和金维映痛痛快快谈了好几个钟头。我们的话题从扩红突击开始,随即转为大谈特谈红军家属问题,其中最中心的一点,就是苏维埃政府对于红军家属要求离婚采取干涉和压制的态度是不合理的。杨秀珍率真地反映了这种情况,她激动地说,苏维埃政府干么要过份干涉红军家属离婚自由,结果引起了红军家属普遍的反感,做出许多“不道德”的行为。现在许多的红军家属老公长期在部队中,家里的农活自己干,农忙的时候,不免要雇人做活;耕田队来了,对年轻的红属又要勾引,这样红军家属和“男同志”接触的机会就多了。说实在的,“守规矩”的红军家属能有几个呢?

      金维映也感叹的说:连我也有点莫名其妙,苏维埃的《离婚条例》明明规定,苏维埃公民离婚是自由的,不但男女双方同意就可以离婚;即使男女任何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也可以离婚。为什么非红军家属离婚可以自由、而红属就没有这种自由呢?但红军家属在地下乱搞,年轻的红军家属没有“秘密老公”的实在太少太少了。这不就是对红军家属过份的压制所造成的恶果吗?坐在旁边一直没有开腔的张荣对着杨秀珍开玩笑的说;“秀珍,妳有几个‘秘密老公’吗?”说得杨秀珍满脸通红,好久不能自适。她只是举起拳头作揍人状,要不是在金维映的面前,恐怕就要打起来了。“好了,好了,妳们在一起办公,天天见面。有无还能瞒过大家吗?” 金维映以老大姐的口气,解围的说。

      因为明天我们还要赶路,这一场饶有趣味的漫谈至此结束了。

      金维映和杨秀珍的对话,在当时不免引起了我无限的感慨:也许是由于某种神祕感吸引了我,我进入苏区之后,那奇妙的、混乱的男女关系特别引起了我的注意。

      二 性的解放

      我又想起了李伯钊、杨尚昆和王观澜的三角关系。李伯钊和杨尚昆是在莫斯科结婚的,她到了江西不久,就和王观澜姘居了。在这里,无所谓“结婚”的形式,也不问是否到乡苏政府登记(苏维埃《婚姻条例》规定,男女结婚或离婚,都应到乡苏或市苏登记)。但共产党是讲求事实的。在苏区,只要男女有了“同居”事实的存在。苏维埃的法律——《婚姻条例》就承认是“夫妻关系”,登记不登记是无所谓的。李伯钊是“有夫之妇”,她在苏区和王观澜同居,并没有受到苏维埃法律的约束,可是谁都得承认李伯钊和王观澜的夫妻关系。后来杨尚昆来到江西苏区,李伯钊又弃王而就杨。李、杨、王的三角关系,只是苏区男女关系的一个典型。从这里可以看出苏区男女关系混乱到了何等程度!

      在观念上说,苏区的男女关系,只能解释为“性的解放”的象征。是的:首先是经济上的“解放”,苏区的妇女和男子一样分得了土地,一个女子出嫁了,她可以把自己分得的土地带到丈夫那边去(苏维埃的《婚姻条例》规定,“男女各自的田地、财产各自处理”),苏区妇女的经济独立了,她们在经济上不再依靠丈夫了。随着经济上的解放而来的便是“性的解放”。在这个意义上说,苏区的妇女确确实实是被“解放”了。离婚、结婚都是自由的、任意的,只要男女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就随时可以离婚。结果是一个女子结婚三、四次,甚至五、六次者都是司空见惯。而这里所说的,还是指公开的婚姻关系而言,至于非正式的“秘密老公”或“秘密老婆”之类的现象,更是非常普遍。

      三 另一种方式的典型

      在谈到苏区男女关系的时候,金维映、邓小平和李维汉的三角关系,又是另一种方式的典型。不过,金维映的遭遇,似乎比李伯钊要“惨”些。一九三三年邓小平被国际派指为“罗明路线”在江西的执行者,而遭整肃之后,金维映即与邓小平分离。此时李维汉(化名罗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金维映与邓小平分离的同时,也离开了工作岗位——中共江西省委会(设于宁都),调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嗣被派到“胜利”县担任扩红突击队长。由于她在扩红突击运动中立了“功”,因被提拔担任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武装总动员部(部长罗荣桓)副部长。由于工作关系,金维映与李维汉接触的机会多了,不久便和李维汉没有经过任何手续而结为“夫妻”,而且得到“公认”。一九三四——三五年,金维映随红军西窜到了陕北,仍在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一九三六年中共在延安设立“抗日军政大学”,金维映任该校女生队队长:这一段时间她与李维汉的关系是正常的。但好景不常,一九三七年抗战开始,大批的女学生涌进延安,李维汉另有新欢,金维映成了黄脸婆,她和贺子珍(毛泽东妻)、刘群先(博古妻)同样的运命:被送到莫斯科,名为“留学”,实为遗弃了。

      以上是“公开结婚”的几个显著的例子。还有“秘密结婚”的方式,也不乏其例。

      首先应该提到的是张闻天与刘伯坚之妻王淑贞的暧昧关系。张秉性浪漫,在莫斯科时曾与一俄女结婚。入江西苏区后即鳏居,时张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党报委员会书记。刘伯坚任红五军团政治部主任,长期在前线。刘伯坚的妻子王淑贞初在瑞金红军学校任教,后调入中共中央党报委员会任祕书。不久,王淑贞就成了张闻天的“秘密夫人”。此事在当时中共高级干部中成了公开的秘密。

      红军西窜,刘伯坚留江西苏区被俘后遭枪毙。王淑贞也留在江西,刘伯坚死后再没有她的消息。

      一九三五年红军西窜到四川省松潘之毛儿盖,张闻天复与刘英同居了。提到刘英,她是中共男女关系中应予大书特书的另一个典型。

      刘英,湖南籍,在中学时即加入共青团,一九二七年在武汉恋爱结婚不久,被送往莫斯科入中山大学,另与人同居。入江西苏区后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长,经人撮合与伍修权(当时任教瑞金红军学校,兼任国际军事顾问李德的翻译)结婚,仅同衾两夜,即宣布离婚,成为中共内部婚姻史中之趣闻,亦为“一杯水主义”之典型。抗战初期,刘英也被送到莫斯科“留学”去了,张闻天复与刘英之妹李霞(化名)姘居。李怀孕,不得已被送到新疆去“生产”,生一子未取名,中共驻新疆办事处主任陈潭秋乃为取名曰“鸿声”,以影射“闻天”。此一趣闻,当时中共高级干部几乎无一不知。

      四 柯仑泰女士“自由恋爱”的流毒

      以上,我把江西苏区的男女关系、特别是把中共高级干部婚姻关系的几种类型予以简要介绍。中共在江西苏区推行的婚姻自由制度,冲击了赣、闽、湘、粤等边境广大的落后地区,破坏了这些地区固有历史文化傅统和伦理道德观念,换言之,中共在江西苏区所推行的苏维埃式的婚姻制度(它的中心内容足以苏联的婚姻制度为依据的)和中共高阶层内部在婚姻关系上所表演的丑剧,深刻地影响了那些地区单纯简朴的农民家庭生活的剧烈变化,造成了严重的恶果。

      在这里,我想再回忆一下中共红军于一九三四—三五年西窜到陕北苏区之后,将流毒于江西苏区的、标榜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和极端紊乱的男女关系带到陕北苏区的情况。

      陕北苏区是由陕北土共刘志丹、高岗、谢子长等开创起来的。他们虽然执行着列宁主义的暴动政策,但他们在伦理道德观念方面多少还带着中国儒家思想所孕育的婚姻观念,所以他们所领导控制的陕北苏区,在婚姻关系上和男女关系上就没有发生过剧变。然而自从一九三五年冬江西红军流窜到了陕北苏区之陵,情形就大变了,那表现著苏维埃式的婚姻制度和基于自由恋爱的男女关系的闹剧在陕北苏区开始重演了。影响所及,原来淳朴的陕北农村家庭生活遭受到严重的破坏。一九三六年春,陕北“省苏维埃政府”内务部科长高朗亭在一次由苏维埃中央政府内务部(时笔者任该部部长)召集的红军家属工作会议上激昂感慨地说:自从“中央红军”来到陕北之后,掀起了两个高潮:一为“中央红军”老干部的结婚高潮;二为陕北红军家属的离婚高潮。显然这两个高潮严重地破坏了陕北苏区原有的淳朴的家庭生活。高朗亭率真地说:中央红军到了陕北苏区什么都好(笔者按,这是当时陕北干部对中央红军表面恭维的话,实际上并不如此),就是苏维埃政府的婚姻法最不好。意思是说,中央红军带来的“离婚高潮”最不好。

本文内容除特别注明外均取自各新闻媒体(本站底部列表),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评论不允许人身攻击。
Posted in 丧权辱国, 官场黑暗

1 Comment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Relat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