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孟晚舟被捕的同一时期,有另一位中国人,在美国因其“长臂管辖”司法权而被定罪,面临65年的刑期。
何志平曾是一名知名眼科医生。从政后担任过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港区全国政协委员。
退休后的何志平担任中华能源基金委员会(中国华信能源全资设立)的常务副主席、秘书长。而正是这份工作,为他带来了灾祸。
去年11月,何志平与塞内加尔前外长谢赫·加迪奥在纽约被警方逮捕。罪名是:行贿。
一则花边:何志平是孙俪姨奶胡慧中的丈夫
按照美方的说法,何志平贿赂乍得、乌干达政府以及联合国的高级官员(如乍得总统),为华信获取独家石油开采权,以及谋取其他商业利益。
除此之外,美国还指控何志平干起了军火买卖,将武器装备卖给利比亚和卡塔尔,并协助伊朗规避制裁。
纽约南区法院联邦法院新闻通稿传送门:https://www.justice.gov/usao-sdny/pr/head-organization-backed-chinese-energy-conglomerate-and-former-foreign-minister
就在本月5日,也就是孟晚舟事件发酵的同时期,何志平被控7项罪名成立,可能面临:
最高65年的刑期。
而在被拘捕的一年多时间里,美方以潜逃风险高为由,5次拒绝了69岁的何志平的保释请求。
华信方面就指出:美国拘捕何志平的时机,恰好选在了中俄深入能源合作之际,这与如今的孟晚舟事件在时间节点上极其相似。
然而由于缺乏国内舆论的关注,对于何志平未来的预测,将会是极其悲观的……
按理说,无论所谓的贿赂、军火买卖等罪名成立与否,一个中国人在非洲、中东的所作所为都与美国政府没有任何关系。- 这是他妈的什么逻辑? 行贿倒卖军火还有理了?
美国能够成功插手,所用的手法与孟晚舟事件基本一致:何志平“行贿”、“洗钱”的资金流动,经过了美国的银行系统,与美国发生了“最小联系”,触发其长臂管辖司法霸权的利器——《海外反腐败法》(FCPA)。
FCPA除了常规地管辖本国公民、企业,以及美国上市的公司外,还十分霸道地管辖与美国发生最小联系、直接或间接参与腐败的个人及实体。
正是这个特点,让美国得以借国内法之名,把手伸向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