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共有1090名候选人,将争夺452个席次,工作人员彻夜开票,截至清晨,民主派已取得388席,已笃定取得全港整体过半数议席;亲共阵营在区议会直选中只取得59席。
由于特首选委会的1200人中,有117人是由1区议员互选组成,此次泛民派取得全港整体过半议席,代表肯定全取117个选委席位,其实其中60席为新界各区议员互选,另外 57席为港九各区议员互选,目前新界及港九的议席已肯定过半。
如果再有33个立法委员代表人民,即可以有150名选委提名特首资格。
支持北京强硬立场候选人全军覆没
其中最触目的屯门翠乐选区,亲北京议员何君尧连任失败,不敌民主党卢俊宇,并在脸书发文承认落败,表示自己只得2613票,比卢俊宇少近1200票,但却称「结果异常」。他确定落败后,在场市民立刻大声欢呼,还有人高叫「开香槟」庆祝。
香港的721事件,黑道人物被指在警察的纵容下大规模袭击市民,何君尧亦被指与施袭关系密切。加上他经常发表极左言论,他在北京全力支持下仍然在选举中败北,显示了民意的转向。
另外,亲北京政党民建联和工联会,亦在今次选举中兵败如山倒。代表民建联新一代的周浩鼎,以大比数落败,工联会的多位核心干部亦几近全军覆没。就连在乡郊地区,部分传统乡事势力亦被民主派候选人击败。
选举结果公布后,各方开台注视香港特区政府和北京的反应,周日的选举过程,大陆派出了大批官媒记者采访,但未见他们发放消息。
各界关注北京如何作出反应
代表传统左派的工联会,其中一位落败的候选人麦美娟在落败后表示,这场选举对左派阵营不公平,她更质疑选民的选择 : “他们(选民)是立场先行,而不是以候选人的实际工作作为投票准则。”
环球时报深夜在网上发言,说这次选民的投票率非常高,这样是好事。他还说西方国家为香港反对派助选 : “澳大利亚情报机构突然放出“中国情报人员”王立强“投诚”澳洲并自爆其在香港搞“渗透”的消息,还有快被忘了的英国驻港总领馆前雇员在深圳嫖娼被抓事件的主角突然前两天冒出来接受BBC采访,再加上更重磅的,美国参众两院赶时间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我认为这些都是在为香港的反对派助选。”
胡锡进强调,无论结果如何,香港的天永远都是中国的天, “香港的地永远都是中国的地。有选举,就会有来回摆动,但香港处在中国的治下,这个事实永远变不了。”
不用街头抗争,现有体制下人民也可以推出自己的特首候选人
《基本法》附件一订明,「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法选出」。
不过现时全港370多万合资格选民中,只有24.6万人有机会投票选出选委;相当于每15名选民中只有1人可以投票选出选委;再由1200名选委一人一票选特首,因而被形容为「小圈子选举」。
决定香港未来五年命运的1,200名选委何其重要,更是特首选举的前哨战。
可惜的是香港人大多漠然置之,亦不清楚游戏规则。
《香港01》为大家总结以下7条选委制度的必读题,让大家可以看懂选委之争。
1. 选委可以做什么?
选委有2项重要任务,一是提名一人参选特首,而每名特首参选人需最少取得150名选委提名,才可入闸参选;二是以一人一票的方式投票选出特首。请注意,选委是以个人身份投票,意味他们投票取态不一定与业界意愿相同。
2. 选委会是如何组成?
选委会由四大界别组成,再细分为38个界别分组,其中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更细分为4个小组。
事实上,不是全部选委均是经选举产生。 36名港区人大代表、70名立法会议员均是选委会的当然委员。
此外,60名宗教界选委由6个指定宗教团体自行提名,所以经选委会选举产生的选委最多只有1,034名。
顺带一提,由于多名立法会议员如廖长江、马逢国、新民党田北辰等同时身兼港区人大,出现双重身份,但在选举中他们只有一票。换言之,扣除这些双重身分的选委后,实际只有1,197名选委可投票选特首,但特首候选人仍须取得逾600票才可当选。
3. 38个界别分组代表什么人?
选委会38个界别分组中,有28个可直接与立法会传统功能组别对照,当中有25个选委界别分组是直接复制过来。其中社会福利界别分组加设团体票,其选民基础比立法会功能组别的大。
余下教育界、旅游界、区议会(第一)3个立法会功能组别,在选委会中被分拆成两个界别分组。教育界功能组别被拆成教育界和高等教育界;旅游界功能组别被拆成旅游界和酒店界;区议会(第一)则被拆成港九各区议会及新界各区议会。
此外,有7个选委会独有界别分组,即中医界、宗教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立法会、香港雇主联合会和香港中国企业协会,所以选委会的合资格投票人比立法会功能组别选民多。
4. 选民资格有什么种类?
各界别分组方法均列在《行政长官选举条例》中,不外乎:
具代表性的组织(如总会、商会)持有认可牌照持有认可专业资格
跟功能界别一样,除个人票外,有些界别分组亦接受团体票,例如是公司或总会。如保险界的投票人全为合资格的保险公司,而非保险从业员;进出口界同时有个人票和团体票,合资格的团体可委任获授权的代表投票。
5. 谁决定投票人的资格?
很简单,法例写了谁,谁就有权申请登记,而修订投票人资格的工作由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负责。
最常见的规范,是某些认可组织的周年大会有投票权的成员,都可在选委会选举中投票。例如商界(一)的代表就是香港总商会的本地公司会员。不过,法例并无明文规定如何成为合资格团体和个别人士如何入会,各团体的入会要求也各有不同。换言之,谁有权在选委会选举中投票,到头来是由获钦点的组织自行决定。
另外,若投票人资格涉及专业资格或牌照,则持有相关资格和牌照即可登记。谁有资格加入选委会?由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操生杀大权。
6. 无权投票也可以成为选委候选人?
选委候选人不一定是该界别分组的合资格投票人,因为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参选选委的人只要令选举主任信纳他与该界别有「密切联系」,就合资格成为候选人。
换言之,即使你是选委候选人,但不代表你有权在选委选举中投票。例如在专上院校的兼职讲师未必合资格成为高等教育界的投票人,但也有机会可以成为高教界选委。不过,法例并无就「密切联系」作出明确定义。
7. 选委选举的投票方式是怎样?
有别于立法会地区直选选民只能投一票,选委会采用「全票制」,即投票人的选票数等于该界别选委席位数目。例如教育界有30席,投票人就手执30票,得票最高的30名候选人当选。
在这投票制度下,不时会出现「胜者全取」的情况,即某一派系取大量席位,继而左右特首提名。
有趣的是,在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中投票的是「投票人」(voter),而不是惯常使用的「选民」(elector),原因不为人知。
競爭很激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