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日前发布在河北、浙江及深圳三地取款登记制度,规定公司取款50万人民币,个人取款不同地区10万至30万不同起点时必须予以登记。
据官媒消息,11月5日,中国央行发布了《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该通知表示,将在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三地进行取款登记制度试点。规定三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试点为期两年。当局在解释实行该管理制度时称,防止大额现金被腐败、偷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
但是,分析指出,北京此举是担心银行出现问题,故想进一步监控现金走向,亦想打击走资。随着大陆经济下滑,官方可能担心银行出现问题,存款水平不够,故加强登记及控制。另一方面,中国电子支付非常盛行,若任何人提取一大笔现金,容易被怀疑涉及走资,故此管理有助进一步监控现金的走向。
值得关注的是,日前,继河南洛阳伊川农商银行出现挤兑取钱现象仅一周,辽宁省营口市沿海银行也发生大批储户前往银行取钱的挤兑风波,北京害怕民众的挤兑日渐蔓延,搞这个登记就是为了间接警告民众不要参与挤兑银行,进而把钱留在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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