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士余同志身为中央委员,背离初心使命,政治立场动摇,党性原则缺失,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缺乏政治警觉和保密意识(编辑注:以上为违纪部分);为官不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私利,违规安排他人到金融系统工作和提拔职务,为亲属违规购房打招呼,收受礼品礼金。(违法部分)
刘士余同志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同时,鉴于刘士余同志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调研员;
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刘士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刘士余简历
刘士余同志,1961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灌云人,工学硕士。
1987年开始先后在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1994年11月起先后任中国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司助理巡视员、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二司副司长、司长,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2004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2006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2014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2014年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2016年2月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2019年1月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
5个月前主动投案的中共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原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终于有了调查处分结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月4日晚8点发布消息,刘士余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调研员。
证监会原主席刘士余被降为处级
官方通报指,刘士余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缺乏政治警觉和保密意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私利,违规安排他人到金融系统工作和提拔职务,为亲属违规购房打招呼,收受礼品礼金等。
通报随后称,刘士余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对其可从轻处理。
据中共《公务员法》,一级调研员是正处级级别,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之一,属于非领导职务。《财新网》报导说,刘士余的一级调研员一职,或将安排在央行系统内,待遇参照资深处长。
今年5月19日,中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称刘士余因涉嫌“违纪违法,主动投案”。
刘士余在2016年2月接替肖钢担任中国证监会主席。此后,他就发表过著名的“大鳄论”,并称金融领域存在“野蛮人”、“妖精”、“害人精”。
在2017年中共十九大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罕见在小组发言指,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等人涉及的是“阴谋篡党夺权”。这一说法迅速引起外媒“围观”。
据《香港01》报导,刘士余当天发言提到,过去5年,中央特别查处了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徐才厚、郭伯雄、孙政才,这些人在党内位高权重,“既巨贪又巨腐,又阴谋篡党夺权”,“令人不寒而栗,触目惊心”。但刘士余的上述言论未见诸大陆媒体。
《德国之声》援引评论认为,这是中共官员首次公开用“阴谋篡党夺权”这样的字眼形容落马官员,是变相公开承认党内存在所谓的“阴谋集团”。
刘士余被宣布“主动投案”后,一直备受猜测,《时代周报》5月21日报导则引述浙江资本圈一位资深人士说:“刘士余的问题比较复杂,他主动投案,或与云南原省委书记秦光荣之子秦岭案有关联。秦岭案的背后则与华融赖小民案相关。”
在华融之前,秦岭曾出任农业银行全资附属机构农银国际行政总裁,和刘士余有过短暂交集。而刘士余与赖小民交集颇多,随着“赖小民案”进展深入,深知难逃其咎的刘士余最终决定选择“主动投案”。
《财新网》早前报导,刘士余被查的消息,此前在市场流传已久。今年4月下旬,刘士余被有关部门约谈。
《扣扣财讯》曾刊文指,刘士余被查的导火线或与早前被称为“债市一姐”的南京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总经理戴娟失联案有关。知情人士称,戴娟等人与刘士余过从甚密,在戴娟等被调查后,供出多条违法违规信息,其中部分重要线索指向刘。
中纪委处分证监会原主席刘士余 通报措辞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