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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性侵刘婧尧一案或再次面临被重启刑事指控

京东CEO刘强东在美国遭指控性侵一案刑事诉讼在去年2018年12月因证据不足不予起诉,此事4个月后因女方刘婧尧提起民事诉讼再次进入众人视线,在中国网络上发布各类监控视频引发舆论论战。

刘强东一方一直否认与女方是性侵,而原告女方坚持认为在被迫下遭到刘强东的性侵,事件不断发酵,扑朔迷离,借此,美国JLG伯盛仲合律师事务所的华人律师贾欧(Jason O.Jia)从美国司法角度分析此次刘强东在美遭到性侵指控事件。

刘婧尧 刘强东

女方此次刘强东提起了性侵指控,要求他赔偿和道歉,那么从现在双方披露出来的信息来看,女生指控刘强东的指控是否成立?

律师:目前由于只看到原告的起诉书,而没有被告提出的反驳证据,因此无法判定是否成立,但是我们从原告的起诉书来分析,此前此案件是由检方提出的刑事诉讼的指控,由于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而决定不指控,因此刑事诉讼已经结束,女方提出的是民事诉讼的指控,从起诉书中看到,包含6项指控,从个人牵连到公司,包括性侵、人身伤害、非法限制自由等等。 我们需要了解的就是在民事诉讼上,原告这些指控是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的,不过由于是此案件是民事诉讼,由陪审团审理,在证据提供的标准与之前的刑事诉讼不一样,在美国,大于50%概率会发生的证据就有可能左右最终判决。

现在我们只是一方之词,在美国做民事诉讼的时候,当被告收到了民事诉讼的起诉书后,被告方会有有一定的时间去准备一个反驳的材料,诉讼中将这个叫做answer。 更多的信息披露出来是在之后的一个环节叫discovery也就是发掘证据,例如寻找非常重要的一些目击证人,比如说司机,店员、或者刘强东的同事等等,这些人需要做口头寻证,而且法庭需要在场记录。 这个过程理论上讲是非常漫长的,而且是非常的深入,因为基本上在开庭之前,双方的证据都应该已经在桌面上了,到那个时候,才会有更多信息,才有可能做案情判断。

       如果当我们看到原告很多项指控,不管是在车内还是在酒店里面所发生的一切都成立的话,对于被告刘强东来说,在美国会面临的最糟糕的情况是什么? 

律师:提到惩罚,对京东和刘强东来讲,它会有金钱上的一些赔偿惩罚,因为从原告的起诉书中可以看到她的每一个诉讼都要求赔偿5万美元,所以面临的处罚金额一部分可能是全部的个人罚金加到一起,其次由于还有公司指控,因此会包括个人和公司相加的部分。第三部分我认为从京东自身来说,最严重是他们的公司股价上,我认为这个可能是京东作为上市公司不愿意看到的,因为这个事情拖的越久,对他们的股价影响可能性越大,这方面的损失就无可估计了。所以如果他们的法律部门安排应诉的话,公关也应该出面来对外说明怎么解决这个事情。

当然我需要强调一点,虽然它是目前是民事诉讼,不牵扯到刑事问题,但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地的检察官在最后的撤诉书上应该是留了一句,如果未来发现案件中更多的证据,我们会重新再此开启这个案件的刑事诉讼判决,所以此次民事的判决对之前刑事的案件也有可能造成影响。这取决于民事诉讼过程中是否会有新的证据曝出来。 

       对美国来说,是针对海外公民的诉讼,在美国本地是针对海外人士的诉讼是否存在审判过程和执行过程的困难? 

律师:从这件事情来分析的话,由于目前是民事诉讼,因此如果有判决,我想应该不难去执行,因为京东公司来讲的话,它不是什么小公司,而是在美国上市公司。对于未来如果有刑事部分的诉讼判决的话,由于中国和美国并没有签署《引渡条约》,所以至少在刑事案件层面,中国和美国并没有责任把被指控国家的某一位公民移送到指控国家。因此这类的判决执行会有一些困难。

      现在刘强东和原告都提出了相应的“证据”,或者在国内的网站,在一些社交群体上发布了各自所指控出来的“证据”,但是从现在来看的话,这些所谓的视频并没有非常清晰的指控原告所指控刘强东的这些问题,从法律角度,您怎么看这些所谓的“证据”对这个案件产生的影响?它是属于彼此混淆视听吗? 

律师:我个人觉得它可能是更多在公共领域上发挥影响,从该法律角度来说,它在证据系统上来讲,可能不存在太多的帮助,因为能不能让这些视频和录音成为证据,会由法官来决定,如果它不能成为证据,那他就会出现在最后的法庭上,所以目前来讲的话,我觉得可能原告被告双方的目的,无论是混淆视听也好或者施加一些压力也好,都是在维护公共关系层面和舆论上。这里面存在很多疑点,发布视频的人和京东或者刘强东是什么关系?和原告又是什么关系,这些没确定清楚,也就无法左右法庭的判决。在美国诉讼,需要提供的证据需要讲清楚它的来源是什么,成为证据之前中间的证据链有没有断过。目前看到的视频是不是原版的,中间有没有被修改过我们也不知道,所以它最后能不能成为证据,能不能在上庭的时候使用,现在都是未知数。

      会不会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因为此案件是民事诉讼,是通过陪审团制度来完成相关审判,目前放出相关视频,是否会对这些陪审的人产生影响,从而左右他们的判断? 

律师:在美国,陪审团是选出来的,选陪审团的选择需要经历很长过程,首先在一群人成为陪审团之前,他们都要回答很多的问题,其次当他们坐在陪审团的席位上的时候,被告律师或者原告律师都还可以问他们很多的问题,比如说,你有没有看过类似的或者跟这个案件相关的事件之类的材料或者视频,律师会用他的答案在法庭上分析这个人会不会对这个案件有偏见,这是在法庭行使的基本权利。在民事诉讼的时候,我们会更多的问,会对某一个评审员,他的政治观念,他的家庭背景,他的工作环境,他看什么样的新闻等等,会问很多的问题,比如说他有没有自己成立过公司?他有没有自己创业过,还是是一个雇员?再做什么样的工作?有没有听过或者用过京东的产品?这些都会在选陪审团的时候成为他们的问题之一。

       我们观察到了一个情况,目前的两个视频存在被剪辑的可能性,刘强东方公布的视频与原告方公布的视频时长存在出入。假如在法庭上所提供的证据存在造假和剪辑会怎么样?法庭会做怎样的判断。 

律师:我个人认为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比较极端或者比较低级的错误,我们就说在这个大楼里边的录像好了,如果它的在法官的认可下证据原始来源是同一个,而在某一方递交的是10分钟,另一方递交的是12分钟,这个录像都是大楼的安全保护设备提供出来的,双方应该不会再法庭上犯这样低级的错误。所以这个可能不会影响到结果。 当然我们换个证据索取来源的角度,比如说当天的司机好了,如果司机在取证过程中说的是一个故事,然后他在上庭的时候又说的是另外一个故事,结果我们发现不管是京东也好还是原告也好,找了不同的渠道来影响了这位司机,这样不论是影响一方还是证人就会被定罪了,但这是很极端的一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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