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对热衷于搞阴谋的人是无情的。1976年10月,正当”四人帮”加紧串联,要篡党夺权的时候,一声春雷,从北京传来了”四人帮”被粉碎的消息。顿时神州大地沸腾,巴山蜀水雀跃,广大人民象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样,庆祝人民的胜利,党的新生,国家的新生。
不言而喻,”四人帮”的垮台,就意味着邓小平的东山再起,也意味着赵紫阳的新生。对于”四人帮”垮台的前前后后,邓小平复出的情况,历史的记载够多了,我不打算去记述这方面的情况,我想简述一下赵紫阳在四川的政绩。
一、率先振兴农业
”四人帮”垮台后,赵紫阳精神大振,工作干劲十足。他除了领导批判”四人帮”的政治斗争、整顿干部队伍之外,全神贯注地投入恢复经济,发展工农业生产。对四川在农业上长期争论不休的一些问题,例如要不要搞泡冬田,要不要搞双季稻,水利建设是以机电提灌为主,还是以修中小型水库为主的问题,等等,他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很快得出了结论。他认为强迫农民一年种两季水稻再加上一季小麦或油菜的办法不合算。他根据四川春季多雨低温的气候特点和群众的反映,认为在四川除少数地区外,不宜推广双季稻。他说,种双季稻加上种小麦,虽然一年两季变三季,但亩产低,尤其是晚稲,四川霜冻来得早,大多数年份绝收或大幅减产,因此提出”主攻中稲”的方针,一季中稲稳产高产,可拿到800至1000斤,加上一季小麦五、六百斤,每亩拿一千几百斤是可靠的。这就是当时赵紫阳总结的”三三见九,不如二五一十”的说法,即种三季不如种两季收益高,且成本低。
他深入南充等地调查,针对四川伏旱严重的情况,提出这些地区可以及时改种红苕等耐旱作物,同样可以得到好收成。他把这些概括为”水路不通走旱路”。这就推翻了过去四川有的省委负责人把推不推广双季稻视为两条路线问题的观点。关于水利建设,他根据四川山多丘陵多的特点和国家财力的状况,提出大中小结合,以中小为主的方针。同时在农村放宽政策,提倡发展多种经营,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休养生息。他的这些主张,得到省委的广泛赞同,广大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支持和拥护。1977年与1976年相比,全省粮食总产量增长10%,仅稻谷就增产120亿斤;平均每个社员的口粮增加了66斤、现金分配增加了9.6元,是近十年未曾有过的新记录。1978年下半年,四川省委又进一步放宽农村政策,将农民的自留地扩大到总耕地面积的15%左右,并支持农民采取包干到组的形式经营土地,后来发展到包产到户。接着,在家庭联产承包推广以后,又在广汉向阳公社进行了全国首先撤人民公社改建乡政府的试点,为全国范围取消人民公社制度吹响了进军号,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这样,四川与安徽遥相呼应,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后来在全国传为佳话的”要吃粮找紫阳,要吃米找万里”即由此而起。
二、探索进行国企改革之路
与此同时,在工业方面他最早带头探索扩大企业自主权,调动企业积极性的路子。工业企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放权让利,使企业真正成为主体。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将工业企业捆得死死的,窒息了企业的活力。1978年10月,四川省委决定选择六个不同类型企业,进行扩大自主权的试点。1979年1月,省委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总结初步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扩大企业自主权急需落实的14项政策和措施,并选择100个单位作为第一批试点。
当时,我作为四川省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非常赞赏并积极支持赵的改革思路,对省委提出的改革措施以及需要财政上解决的问题,总是千方百计给予支持。根据省委的指示,先后出台了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些措施,如对新的社队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三年内免征所得税,对集体手工业增长的所得额减半征税,对代用品烤酒适当降低税率,对一些政策性亏损的产品如小生铁实行定额补贴,”五小工业”实行利润分成;小水电以电养电等。同时在省委确定的广汉、新都、邛崃三县的农村综合经济体制改革试点中,进行了县级财政包干试点。这些在当时看来”合理而不合法”的政策,对于四川工业生产和商业流通服务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促进作用。
四川试点企业效果十分显著,据84户试点工业企业统计,总产值、实现利润、上缴利润增长幅度分别高于全省平均增长幅度3.01%、6.89%、4.81%。商业系统试点企业商品销售额、利润总额、上缴利润分别高于全省平均增长幅度6.39%、6.69%、4.71%。做到了国家多得、企业多留,国家所得大于企业所留。
四川省100个扩大自主权试点企业生产上升、利润增加的可喜成效迅速传遍全国,传到北京。1979年7月,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康世恩在成都主持召开了带现场会议性质的全国工业工作会议,推广四川省企业扩权的经验。康世恩在会上指出:”扩大企业自主权,这是一个大政策,势在必行,这样做,解决了目前许多企业中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盈利亏损一个样的问题。”会上,除主管工业的省委书记杜星垣作了报告外,我在会上作了发言,介绍财政如何支持工业生产和改革的做法。我说:”实践证明,开辟财源、增加收入,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开大会、发号召、下指标,是不行的;仅仅停留在穿针引线、挂钩搭桥,帮助企业解决产供销中的具体问题,作用也很有限。
必须遵循经济规律,从政策上合理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在保证国家多得的前提下适当扩大企业财权,才能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更好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增加财源,增加财政收入。某些政策措施,就短期来看,或者就局部来说,是减少收入的因素,但从较长时期来看,就全局来说,却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财源的增加,最终体现为财政收入的增长。同样,在调整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时,从表面看是从国家财政收入中让出一块给了企业,但由于调动了企业增产增收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财富和国民收入的增长,’水涨船高’,不仅可以补偿让出的一块,而且可以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国家财政积累。’将欲取之,必先与之。’退一步,正是为了进两步。”我强调:”逐步调整国家、企业、职工之间的分配关系,打破’统收统支’的局面,恢复社会主义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应有权益,这个方向是不可动摇的。”这期间,我在全国性刊物和《四川日报》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支持国企改革,阐述财政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赵紫阳在四川省委扩大会议上总结国企改革试点经验时说:”四川在经济体制改革上,不论是工业、农业还是商业,经过一年多的摸索,已经迈出了比较大的一步,当然还是初步的。经济开始搞活了,可以看出一些明显的效果。情况是好的。但在企业扩大自主权、实行市场调节以后,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他指出,这些问题大体上有两个方面,一是已经进行的初步改革,同尚未改革的整个经济体制、现行规章制度的矛盾,也就是通过改革解放出来的生产力,同现在的生产关系中某些方面的矛盾,同上层建筑中某些环节的矛盾。二是企业扩大自主权、经济搞活以后,也会出现一些不正当的作法,搞歪门邪道。比如投机倒把,牟取暴利,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弄虚作假,挖国家墙脚,以邻为壑等等。他强调,要使改革健康发展,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和具体指导,解决新的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