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指出,即便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也会感觉仅因当事人穿了和服拍照就认为其涉嫌寻衅滋事,不仅于法无据,也与公众朴素的法感相悖,“这个案例,可说是寻衅滋事在实践中被滥用的又一典型例证”。
还有很多其它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就此事给苏州公安普法,不一一例举了。
其实,这件事非常简单,根本用不着专家学者们出来大篇大论,我不是学法的,但也敢很肯定地说,中国没有哪一个法律哪一条法规规定了8月10日这天在苏州是不能穿和服的。至于有些玻璃心对和服极度敏感,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正如我们不能因为精神病院里有一个病人一看到穿白衬衣的人就会发疯而禁止医院外的人穿白衬衣一样,我们不能因为这些脑子不正常的极端情绪人士对和服过敏就限制别人基本的穿着自由。
在苏州穿和服若涉嫌寻衅滋事,那我们合理推断一下,在苏州开日本车、看日剧动漫、吃日料肯定也涉嫌寻衅滋事,苏州人娶日本媳妇嫁日本老公那都是卖国贼,日本人若出现在苏州、走在苏州的马路上,那一定就是侵略了。
苏州市委机关报《苏州日报》在2022年7月24日以《2973家日企汇聚苏州形成日资高地》为题报道,截至2021年,日本是苏州市的第三大外资来源地,已在苏设立企业2973家,累计实际使用日资136.4亿美元,占全省的53.9%。日本不仅是苏州市重要的外资来源地,也是苏州市重要的贸易伙伴。据统计,2021年,日本是苏州市的第六大贸易伙伴,全年苏州市对日本进出口总额达335.6亿美元。
稍微对苏州高新区了解一下还会发现,苏州官方把发生“穿日服涉嫌寻衅滋事”的高新区一直定义为长三角“第一日资高地”。
穿和服涉嫌寻衅滋事,苏州引进大量日资与日企合作、苏州把高新区打造成“第一日资高地”,这些行为是不是属于卖国?荒唐吗,当然荒唐。
网上有些人把讨论的重点放在了和服代表的是什么文化,我觉得跑题了。和服代表什么文化,与警察是否有权干预别人穿和服并将其纳入执法的范畴,是两码事。警察执法,必须要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就是滥用警权。
正如知名律师王才亮撰文说的:对公民的穿着应当尊重其选择的自由,只要不伤风败俗,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其他的人无权干涉,更不应当去上纲上线。当然人们也有批评的自由,只要这种批评使用文明与法律的语言,没有人身攻击,也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公权力尤其是警察不能介入其中。
报道还称,警察“说衣服是作案工具”,没收了她的衣服,又看了看她的鞋子,也没收了,“他又看了一眼我的脚,说我的袜子也要脱下来。”
北京青年报报道的这个细节,让人觉得这个警察很不正常,有些变态。
苏州狮山派出所的这个警察(不清楚是正式的警察还是辅警),因为一个女孩穿着和服就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其带回派出所询问并没收了她的衣服和鞋袜,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根本就不是正常的执法,涉嫌滥用职权。
狮山派出所至今不出来道歉,难道整个派出所都是法盲?就算狮山派出所全员都是法盲,难道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也都没有一个明白人,就算分局没有一个懂法的,整个苏州市公安系统也没有一个懂法的明白人?
如果这件事中警察是否有执法权、警察的行为是否是正当执法存在很大的法理争议,那当事的派出所和苏州警方可以暂时保持沉默,让子弹飞一会,让道理越辩越明,但狮山派出所的警察以“穿和服涉嫌寻衅滋事”将市民带回派出所并将女孩子的衣服鞋子和袜子没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个道理很清楚也很简单,根本不存在什么复杂的法理分歧,当地警方此时沉默,更多像是意识到犯了非常低级的错误但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说辞而尴尬得不知道说什么好。
不管苏州警方为什么沉默,此事引起了如此大的关注,装聋作哑肯定是蒙混不过去的。苏州公安,该站出来道歉了,也该依法处分滥用职权的警察了。
江苏省公安厅厅长李耀光上任不足三个月,苏州警方的这一次表现估计能让他这个空降江苏的老警察对当地公安队伍的执法素质有了一个近距离且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