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西昌市前市委书记李俊,及其再婚妻子——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贺雪梅前后脚被双开。李俊夫妇的桃色丑闻在当地广泛传播,8年前,曾任四川西昌市委女副书记的贺雪梅与市长李俊通奸被捉,贺雪梅前夫马小宁羞愧自尽。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3月2日消息,凉山州西昌市委原书记李俊被“双开”。双开通报称,李俊对抗审查;收受礼金,利用职权操办丧事并借机敛财;家风不正,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他人财物;对西昌市“3.30”火灾有关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今年2月19日,贺雪梅被“双开”。根据通报,贺雪梅不仅被指“恣意妄为”,同时还“利用其亲属的权力和影响,大搞权钱交易等。
李俊与女副书记勾搭成奸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3岁的李俊,曾历任凉山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等职,2006年起任西昌市委副书记,同年出任西昌市委副书记、市长,2013年4月起任西昌市委书记。
2020年8月12日,西昌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担任了7年西昌市委书记的李俊被免去职务。当时的消息中提到,“李俊另有任用”。
在李俊被免职的前两天,即2020年8月10日,李俊的妻子、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贺雪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现年51岁的的贺雪梅,2002年后历任西昌副市长,西昌市委组织部部长,西昌市委副书记等职,2008年12月调任凉山州工作,落马前为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县长老公马小宁羞愧自杀
据悉,2013年2月,“四川西昌市委女副书记贺雪梅与市长李俊通奸被捉,其夫羞愧自尽”的消息在网络广泛传播。但桃色传闻并未对李俊、贺雪梅的仕途造成实质性影响,时任市长的李俊在卷入桃色事件两个月后,升任了西昌市委书记。
消息称,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市长李俊和西昌市市委副书记贺雪梅通奸,被贺雪梅老公马小宁捉奸在床。
经过三方的搏斗,导致马小宁手腕受伤,马小宁羞愤难当,最后割腕自杀,由李俊与贺雪梅两人一起送往凉山州第一医院抢救。
捉奸在床后,两人不但没有悔改之意,而且变本加厉继续延续合伙贪污和腐败。
另据《维权中国网》2011年7月6日报导,原凉山州州委书记吴靖平,提拔自己的秘书李俊任西昌市市长。李俊提拔为西昌市市长后,与有夫之妇、西昌市委副书记贺雪梅勾搭成奸。
报导还说,西昌市市长李俊、贺雪梅通奸之后,时任州委书记吴靖平还把贺雪梅提拔到州统计局任局长。
李俊和贺雪梅经常一起到成都住酒店,都是在成都五星级酒店住宿,基本上是每周五下午乘坐飞机去成都,每周一早班机回西昌。每个月最少得花十万以上,还不含礼物和随行人员得费用。
同时,李俊还利用手中的权力,分到了西昌市经济保障房两套(上下二层应该是四套),共计720多平方米,号称空中别墅,装修费用达到300万元以上。
另据网友透露,当事人已双双离婚之后再结婚。
李俊和贺雪梅曝出桃色丑闻时,马小宁时任凉山州盐源县常务副县长,现任四川省凉山州美姑县委书记。
据报,贺雪梅原来是西昌师专的团委书记,曾是曹永葆(原凉山州州委副书记,由于受贿,现已判刑13年)的情妇,通过曹的提拔,当上了西昌市委副书记。
因曹永葆判刑之后,贺就跟李市长好上了。而李俊在西昌也并不是就只和贺雪梅这一个情妇,还有二个女人跟他有不正当的关系。
中共四川西昌原书记夫妇合谋贪污受贿 两人曾曝桃色传闻(图)
据陆媒1月6日报道,四川省马尔康市人民法院对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贺雪梅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贺雪梅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对贺雪梅与西昌市委原书记李俊(贺雪梅的丈夫)二人共同受贿所得赃款486.57万元、贺雪梅利用影响力受贿所得赃款1010万元,共计1496.5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截至目前,有关方面尚未对外公开披露李俊的刑罚判处情况。
贺雪梅、李俊夫妻二人被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双开
2020年8月10日,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贺雪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9月11日,西昌市委原书记李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1年2月至3月,贺雪梅、李俊被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双开。
2021年2月19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对贺雪梅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相关通报中明确,贺雪梅“恣意妄为,利用其亲属的权力和影响,大搞权钱交易,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同年3月2日,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对贺雪梅的丈夫、西昌市委原书记李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称李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决定给予李俊开除党籍、公职处分。
2013年2月两人曾曝桃色传闻
2006年9月至2008年12月期间,贺雪梅和李俊曾共同在西昌市委工作,分别担任市委副书记和市委副书记、市长。2008年12月,贺雪梅调往凉山州统计局担任党组书记一职后,历任凉山州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凉山州政府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凉山州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直至落马。
贺雪梅调离西昌市委一年后,与李俊二人于2009年11月25日登记结婚。2013年2月,网络上曾流传关于李俊与贺雪梅的桃色传闻,随后当地以严重不符事实、造谣诬陷、诽谤诋毁为由,发出公函要求删除相关报道。在卷入桃色事件两个月后,2013年4月李俊升任西昌市委书记。
贺雪梅利用其丈夫影响收受现金达1010万元
2021年3月26日,四川省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向马尔康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贺雪梅与李俊(另案处理)共同受贿486.57万元,利用影响力受贿1010万元。
马尔康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贺雪梅通过李俊担任西昌市政府市长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李俊担任西昌市委书记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建、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收受梁季、朱高等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1010万元。
检察院指控,2012年6月,贺雪梅通过李俊担任西昌市政府市长职务上的行为,向张成“打招呼”,为肖林的朋友梁季承揽工程项目7号楼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2014年至2015年,贺雪梅分3次收受梁季通过肖林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10万元。
法院采信的证人肖林证言证实,通过贺雪梅“打招呼”,肖林成功拿到了张成相关工程,合同价为3000万元。事后,肖林将梁季会按照合同价的8%作为感谢费的消息告知了贺雪梅,“贺雪梅表示同意”。梁季证言称,张成能把这个工程拿给自己做,“主要还是李俊的原因”,如果李俊不是西昌市的主要领导,张成也不可能听贺雪梅的话,分一部分工程给自己做。
2018年,四川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了东、西、海“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部分。由于项目迟迟没有纳入PPP目录库,该工程实际总负责人朱鹏找到了李俊、贺雪梅二人,请求帮忙,“因为这个项目入了财政部的目录库,项目中标单位才能到银行融资,解决资金问题后就能缓解施工方的施工压力。”
贺雪梅利用丈夫李俊职务之便收受贿赂高达1010万元,收受形式均为现金,且多次为他人送至西昌市家中或其都江堰别墅内。
虽然辩称具有自首情节,法院不予采纳
贺雪梅辩护人称,被告人贺雪梅到案后如实供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犯罪事实,且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2020年3月,四川省监委发现了贺雪梅涉嫌收受张成的210万元和4.5万元犯罪线索,经后期查证系贺雪梅、李俊共同受贿。到案后贺雪梅除供述了共同受贿的事实,还供述了不同种罪行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犯罪事实,而省监委未明确贺雪梅到案后何时交代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犯罪事实,存在疑点,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自首论,因此贺雪梅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自首。
四川省马尔康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贺雪梅到案初期,交代了组织掌握的其与张成之间的不正当经济交往问题,调查中期思想出现反复,后坦白组织已经掌握的收受张成等人贿赂的事实,故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犯罪事实已被调查机关掌握,不符合“以自首论”的情形,不构成自首。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有自首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2021年9月7日,马尔康市人民法院对贺雪梅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贺雪梅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对贺雪梅与李俊二人共同受贿所得赃款486.57万元、贺雪梅利用影响力受贿所得赃款1010万元,共计1496.57万元依法予以追缴。截至目前,相关方面尚未披露贺雪梅的丈夫李俊刑罚判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