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死后,中共在清理他的住所毛家湾时搜出一封信,口吻是林彪写给毛泽东的,但非林彪手记而是他人笔迹,且落款日期均没有,信也没有从毛家湾寄出。
林彪曾被定为毛泽东的接班人,最终却死于非命
非林彪手记而是他人笔迹,是否林彪口述他人整理?林彪死了,秘书们没人承认写过这封信。没人承认就不好办吗?中共前五老之一的某老的夫人写了关于江青的匿名信都能查出来,这个查不出来吗?毛家湾有多少秘书?于是便不知真伪了,但确有这么一封信。然而,不落实这封信的真伪,事情便云里雾里了。那么,为什么不查查呀?一旦落实了真伪,会对林彪有利吗?笔者认为似乎是有利,如果不利早将毛家湾折腾个底朝上了。
原信如下:
主席:
五月二十日,我找了周总理谈了谈有关党的团结和相当于中央局以上的安全问题。我要总理考虑和请示主席。现将我谈话的大意报告主席,请主席考虑并盼主席能找总理一谈,由总理采取落实的办法。我的意见如下:
经过五年来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而这个大革命是非常必要的和正确的,我们党取得了很大的胜利。现在是要巩固胜利,是要贯彻“九大”的团结路线,保证“九大”以后,特别是批陈整风以后(批陈整风是必要的和正确的。因为陈伯达是反革命分子,是大坏蛋,他利用庐山会议的机会乘机作乱,因此必须肃清他的影响),党中央和中央局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保持巩固的团结,预防思想糊涂的人和冒险家,采取意想不到的冒险行为,破坏党的团结,导致秩序的紊乱,引起国内国外的不良反映。为此,要想出具体办法。我想到了以下的办法,不知妥否,盼主席酌量。
第一,实行“四不一要”的做法。即是在暂定十年之内,对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大军区的第一把手、第二把手(经过批陈整风以后,现任中央和中央局人员,基本上应当说是可靠的)实行不逮捕、不关押、不杀、不撤职等“四不”,如果他们某个成员有错误,可经过党内思想批评来解决,他们有病,可找人代替工作,如果病故,则提升其他人接替。对于久病要求退休者,则按退休干部处理。“一要”就是遇特殊情况,要执行主席面授的机动指示。
第二,将以上规定传达到北京,以至其他必要城市担任卫戍部队的每一士兵,要他们根据这个规定,任何时候,不执行除主席以外的任何首长有关对中央和相当于中央局以上人员的捉人、关人、杀人等乱命。如果他们借口是执行命令而执行乱命,则其本人应受法律的严厉制裁。无论逃至何处,均应归案严办。而绝不可讬辞是执行命令而推卸自己的责任。
第三,为保证首都安全,首都附近的三个人造山,建议由华东、华北、山东各派一个独立营来担任固守。
第四,建议将三十八军调离华北。这个部队虽然是很好的部队,但放在首都附近不甚适宜,以调往别处,换一个原二野、三野或一野的军来,接替他们的任务为宜。
我的以上想法,是看了这次批陈整风会议文件,有的同志在担心着安全问题。他们的心情是忧虑的,因而是值得重视和深思的。我想,为了防止万一发生事故起见,所以想到以上的做法,但这些方法必然是不完备或甚至是不正确的,特报告主席,请主席考虑交总理遵办。
关于第一条和第二条,甚至可以召集首都所有担任警卫部队的干部开会宣布,由他们口头上或文字上传达到每一个士兵,并且每隔两三个月重复向士兵传达一次,十年不懈。十年后再看情况,基本上也应当根据这个精神办理。首都以外的部队,可传达到师、团以上干部。
这些内容,对外都应严格保密,尽可能免除副作用的发生。
我很想和主席谈谈。如主席什么时候有时间,请约我一谈。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