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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中国留学生毒杀室友,简直是翻版复旦投毒案!

加拿大皇后大学,是安大略省第二古老的大学。一直以来都被公认为是加拿大顶尖学府之一,也是加拿大传统四大校之一 。

它的校训是拉丁文“Sapientia et Doctrina Stabilitas”,翻译过来是“知识与智慧使你处乱不惊。”

然而,就是在这么一座充满知识与智慧的学府中,一名学生却以卑劣的手段意图伤害自己的同学,向他的同学兼前室友的食物和水下毒……

这名学生是来自中国的留学生王子杰(音译)。在10月26日,他在法庭上承认了自己下毒的犯罪事实。这一消息也被外媒广泛报道。

人们不禁感叹,这得多大仇多大怨,才会想要毒害自己的同学啊?!

根据外媒的报道,事实是这样的:

早在今年一月份,一名皇后大学的中国研究生在吃午餐时,发现自己的食物和水有一种奇怪的苦味。虽然很奇怪,但是也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

(图片源自网络)

然后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因为不仅仅是这一次,不管他吃什么喝什么,三天两头就会发现在他的食物中,总有一种掺杂了类似化学物质的苦味。

这种奇怪的事情持续了几个星期之久。。。

难不成自己的味觉出现了问题?如果说一次两次还好,接二连三的怪事,让他已经发现事情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并决定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随后,他在自己的办公桌附近安装了一个隐藏的摄像机,并故意留下一些食物,就走开去做别的事情了。

当他再回来看到录像的时候,他惊呆了:摄像机很清晰的拍到他的同学王子杰,走到他的办公桌附近,并且往他的食物里面注入了某种透明的物质!

毫不犹豫,他立即报了警。

当天,金斯顿警方在王子杰的家里将他逮捕。王子杰称,自己只是恶作剧,在同学的食物和水中加入的物质是乙醇。

虽然警方质疑他的说法,但是在没有明确的证据的情况下,法院还是将他释放。

(图源:google)

今年4月,金斯顿警方收到了关于受害人财物的完整法医报告,根据报告中的内容,在受害者的水、食物、以及容器中发现了一种有毒物质——N亚硝基二甲胺。

N亚硝基二甲胺是什么?

N亚硝基二甲胺,也叫N-二甲基亚硝胺,分子式C2H6N2O或(CH3)2NNO。有机化合物合成中间体,可常用于工业硫磺、橡胶促进剂、火箭燃料、抗氧剂、工业用溶剂、杀线虫剂等制造。(引自维基百科)

这种物质极易挥发,会产生很危险的副作用,也会产生急性毒性、致畸性、致癌性。

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N-亚硝基二甲胺在2A类致癌物清单中,已知会导致癌症。

在复旦大学投毒案中,就曾使用了这种物质,被害者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除此之外,王子杰又被指控使用武器攻击,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他于4月12日第二次被捕。

在本月26日,王子杰承认了所有这些指控并认罪,金斯敦法院将在11月2日对此案宣判。

他如今才25岁,大好的人生才刚刚要启程,而接下来等着他的,是家人的失望、大众的鄙视、法院的审判以及很有可能即将到来的监狱生活。

王子杰从一位名校高材生沦为投毒者,一位前途无量的学生沦落阶下囚。

不管动机是什么,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值得吗?

5年前,同样的投毒案例发生在复旦大学。

但是结果却比上述案件严重的多,受害者黄某经抢救无效身亡,投毒者林森浩也被判死刑。

2013年3月31日中午,林森浩把实验室剩余的剧毒化合物N亚硝基二甲胺带回寝室,并将其注入到饮水机里。

室友黄某喝下了饮水机内的水,4月1日愚人节当天,黄开始有恶心、呕吐、发烧等症状,并于中午被同学和导师送往医院治疗。

接下来,黄某的情况越来越糟糕。起初,医生诊断为吃坏了东西,并按照肠胃炎进行输液。第二天晚上,黄同学去了急诊,化验结果表明他的肝功能已经出现损伤。

第三天,黄某病情再次加重,血小板数量减少,被转移进外科重症监护室。医生认为是中毒导致的肝损伤,但由于不明毒素,也很难对症下药。

又过了两天,黄出现鼻孔出血。8日,黄某陷入了昏迷状态。

随后,黄同学的师兄收到一条短信,来自黄、林的另外一名室友,短信内容是“提请注意一种化学药物,周围有人常在用。” 导师知道后,通过查阅资料发现N-亚硝基二甲胺对试验小白鼠导致的症状与黄同学类似,便立即报警。

警方在饮水机测出有毒物质,并发现同寝室的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对其实施刑事传唤。而这个时候,医院已经发出了黄某的病危通知书。

最终,黄某脑电图消失,肺部因为纤维化无法自主呼吸,抢救无效身亡。

而林森浩也因以投毒的方式故意杀人,于2015年12月11日被执行死刑。

最令人愤怒的是,林森浩在明知由于自己下毒,室友生命垂危的紧急时刻,他仍知情不报,把自己的室友活活耗死。

在警方的调查中,林森浩承认自己对于黄某的“有点自以为是”不满,并想在愚人节当天“整他一下”,也承认对于自己的手段造成了黄某死亡的事情,但并不是由于不满黄某蓄意杀人。

黄某的父亲痛失挚爱的儿子,他表示,虽然案子结束了,但是痛苦将伴随终生。

而林森浩的父亲,从汕头农村的老家奔赴北京,始终不肯相信自己就要见儿子“最后一面”,在最高检的门外一会坐下,一会掩面,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图源:腾讯)

不管动机到底是什么,两条鲜活的生命逝去,只留下两个无尽悲哀的家庭。

大学室友是大家步入大学生活后最先了解的人。然而,发生在大学室友间的凶杀案也不在少数。

2004年,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害4名同学并藏尸衣柜。

2009年,吉林某学校学生郭力维将其室友赵研杀害在寝室内。

2011年,中南大学公寓楼下一男子持刀将该校一女生杀死,随后自杀,警方表明因追求女生被拒将其杀害。

虽然国内外都存在这样的例子,但实际上,这样的例子也是极少数的。

大多数人,和自己的室友共度了很美好的学生生活,成为朋友,成为知己,共同收获人生梦想。

当然,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难免会产生一些小矛盾,积极去解决问题,相互多些关心和理解,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远离极端人格,这些才是最重要的。

看了这么多案例,不禁感叹,能活到现在不容易,还是要感谢室友的不杀之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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