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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获刑12年,中国丧失了一位将动物转基因产业化的顶尖科学家和一个行业的世界领导权

2020年1月3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同案被告人张磊贪污一案,对被告人李宁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被告人张磊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李宁,江西省南昌县人,1962年7月9日生,动物分子遗传育种学专家。
1982年毕业于江西农业大学,中国工程院原院士,曾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2020年1月3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李宁及同案被告人张磊贪污一案,对被告人李宁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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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李宁利用所担任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以及负责管理多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同被告人张磊采取侵吞、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其中贪污课题组其他成员负责的课题经费人民币2092万余元。上述款项均被李宁、张磊转入李宁个人控制的账户并用于投资多家公司。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宁同张磊利用李宁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科研经费,数额特别巨大,李宁、张磊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近年来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不断调整,按照最新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依据李宁、张磊名下间接费用可支配的最高比例进行核减,对核减后的345万余元可不再作犯罪评价,但该数额仍应认定为违法所得,故被告人李宁、张磊贪污数额为人民币3410万余元。在共同犯罪中,李宁系主犯,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本案部分赃款已追缴,对李宁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张磊系从犯,且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张磊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附:关于李宁等贪污一案审判长答记者问

1.问:法院对李宁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00万以上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本案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据李宁、张磊名下间接费用可支配的最高比例进行核减后,被告人李宁、张磊贪污人民币3410万余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幅度。在共同犯罪中,李宁系共同贪污的主犯,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本案部分赃款已追缴,对李宁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2.问:本案的审理期限长达5年以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现在再次开庭审理本案? 

答:被告人李宁、张磊贪污一案,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历时五年。主要是涉及刑事法律的变化、2016年两高司法解释关于犯罪数额调整以及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等几个因素。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延长审理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前可依法报请审理法院的上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⑵本案涉及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政策性较强。为更好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最大限度保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一直重点关注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政策的变化,并对国家和中国农业大学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判决时已充分考虑了上述因素。

⑶鉴于近年来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不断调整,按照最新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对检察机关指控的贪污事实,依据李宁、张磊名下间接费用可支配的最高比例进行核减,对核减后的345万余元可不再作犯罪评价,充分体现了“从旧兼从轻”的司法原则。

3.问:李宁作为我国动物转基因研究领域科学家的特殊身份及其曾作出的科研贡献,对其定罪量刑是否有影响?

答: 李宁伙同张磊贪污一案,是国家审计署进行专项审计中发现交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处,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李宁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对他因犯罪行为而被判处刑罚,我们也深感惋惜。但无论什么人,如果触犯法律,都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身份都不能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或者法外开恩的借口。法院决定刑罚的时候,会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的规定,综合考虑对其判处的刑罚。

4.问:李宁的犯罪是否与当时的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有关?定罪量刑时是否考虑这些因素?

答: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近年来不断修改和完善。随着科研体制改革,国家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作出了部分相对宽松的调整,允许项目结余经费在一定期限内由项目承接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但国家也一直在强化对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第一,用于特定科研项目的国家科研经费,既不能擅自改变用途用于其他个人项目,也不允许利用国家科研经费为个人项目买单。第二,从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来看,李宁对其相关科研项目不存在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全部涉案资金均来源于国家财政下拨经费。所以,李宁的犯罪不能归因于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的完善与否。第三,科研经费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管理要求。

李宁的犯罪行为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没有直接关系。截止目前,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主要目的是支持科研,鼓励科技创新,但是必须按照规定由单位统筹管理,而且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不能挪作他用,更不能套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无论怎样调整,监管原则都不允许个人中饱私囊。

5. 问:庭审中,李宁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贪污,截留的经费是为了继续进行科研活动,相关公司是为科研活动需要而设立的平台公司。法院对此如何认定?

答:国家下拨科研经费的主要目的是为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进而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科研经费来源于国家有关部门,属于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科研经费划拨给高校后,其属性仍是国有财产,而不属于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的个人财产,依据法律规定,侵吞、骗取科研经费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因此,科研经费的用途具有明确的专属性,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予以截留、套取,归个人使用。

根据审理查明的涉案款的去向,李宁采取侵吞、骗取、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将涉案款项转入其个人控制的银行账户后,绝大部分被用于李宁个人投资公司或增资入股。涉案的北京全顺捷达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科捷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截至案发时尚未从事任何科研活动。且上述公司既非中国农业大学设立或授权设立,也不属于中国农业大学指定和核定的科研平台,中国农业大学对上述公司的设立、投资均不知情。

本案涉案部分款项被个人占有。根据检察机关当庭出示的王某证言,其系济普霖、济福霖两家公司的临时聘用司机,张磊曾让其以个人名义开办一张银行卡,交由报账员欧某专门用于收支账外款。司机辞职后发现银行卡存有60万余元,因公司从未讨要过这笔钱,故将该款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个人消费。

6.问:李宁的主要犯罪事实是什么?是否存在侵占他人科研经费的情节?

答:根据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李宁贪污款项,包括三部分,一是试验后的淘汰动物及牛奶售出款,二是其本人名下和他人名下的课题经费结余款,三是其本人和他人名下课题的劳务费结余款。其中,李宁除贪污了其本人名下的科研经费外,还使用虚开发票223张的手段,套取了他人名下的大量科研经费2092万余元,占套取总额的82%。检察机关为此出具了报销单据等书证、戴某等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及张磊的供述,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是确凿的。

7.问:庭审中李宁拒不认罪,其辩护人也做了无罪辩护,法院作出判决的依据主要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于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庭审中,李宁虽然拒不认罪,但检察机关出示了大量的证据,有同案被告人张磊明确稳定的供述,有李宁公司两名报账员以及其他多名证人证言,亦有套取经费的相关书证等,证据之间均可相互印证,而且与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相吻合。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本案在审理中李宁拒不认罪,法庭尊重和保障了李宁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听取了李宁及其辩护人的意见。

8.问:开庭时哪些人参加了旁听?

答:本案于2019年12月30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时,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了全国、吉林省、松原市三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部分媒体记者,部分学术界代表和基层群众旁听了庭审。同时,被告人李宁及张磊的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的代表40余人在现场参加了旁听。于2020年1月3日公开宣判。

李宁为什么成立一个不挣钱的公司

南方周末试图还原一个真实的李宁,这个被誉为学界翘楚的中国工程院院士,被怎样一些利益模糊的公司所裹挟。巨额的科研经费,关系密切的合作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左右手公司,再到若干的产业化实体,院士李宁,抓着的是一手怎样的牌?

学生:转基因克隆有很多重复性的工作,李宁觉得如果都是学生来做,不利于创新性研究,需要一个专门的公司来做。

中国工程院:我们和媒体一样在观察这个事情,因为还没有一个结论。

合伙人:李宁说,你来参股,将来有成果了,大家一起分享。

岳父:如果真的有犯罪,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一个人功是功,过是过,功不能掩盖过,过不能抹杀功。

国家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借协作科研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或转入与项目负责人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

“神内”大楼位于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是一栋不起眼的建筑。很多个清晨,生物学院教授李宁都会从数百米外的家里步行到这个国家动物基因研究中心,带领团队攻关国际上最前沿的科研项目:动物转基因。但是从2014年6月20日开始,他的学生就再也没见过他。

南方周末从多个信源证实,李宁当天是被吉林省检察院带走的,其涉嫌将一笔科研经费转移到自己公司账户,具体金额不详。在此之前,他的一名负责公司运营的学生已被司法机关控制。目前李宁被关押在长春市的一家看守所,家人已经请了律师。

52岁的李宁曾是中国最炙手可热的中青年科学家之一,头顶许多科研工作者终其一生都无法企及的光环:中国工程院最年轻的院士,中国克隆技术的领军人物,获得过国家最顶级的科技奖项和政治表彰……

这个荣誉等身的人同时又极富争议。他因为在许多重大科研项目中评审和申报人的双重身份,被竞争者举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他作为动物转基因的学术带头人,力推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又被反转人士说成是“美帝的走狗”。但这次,问题不同以往。

已经两个月了,院士的“消失”仍没有任何官方说明,他的头像仍挂在生物学院的官网网页上,中国农大校办的工作人员婉拒了南方周末记者的问询。而中国工程院一位领导告诉南方周末,“我们和媒体一样在观察这个事情,因为还没有一个结论。农大有什么新的情况会告诉我们,但是现在还没有收到反馈。”

消失的经费去哪了

李宁被带走之际,正为即将召开的第34届国际动物遗传学大会忙碌,这是该会议首次在中国举办,“为了能把这个顶级大会引到中国,他付出了很多年的努力。”李宁的一位朋友说。

据悉,李宁曾向办案机关提出能否忙完这次大会之后再配合调查,但遭拒,到了7月,组委会见其未归,不得不临时换人操办,但仍旧保留了他执行主席的身份。

动物遗传是李宁科研的核心,二十多年来,他参与的大部分国家科研项目均与此有关。南方周末根据公开资料搜索,李宁仅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86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等三大科研计划获得的项目就至少22项,其他参与的大小项目更是难以计数。

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最多,但经费不大,最大的一笔是2007年启动的“畜禽基因组学与分子数量遗传学研究”,经费450万元,为期两年。相比之下,973、863的项目因为课题庞杂,经费相对较多。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6年,李宁领衔的“猪、鸡重要经济性状遗传的分子机制”课题专项经费为1581万元,由中国农大和多所院校合作,周期三年。

这些科研项目大多以中国农业大学的名义申请,按照国家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的规定,经费由中国农大统一管理。“不可能走现金,报销都得有正规发票,自己很难支配。”李宁的一位学生不太相信科研经费转移的说法。

但是南方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在李宁申请的课题中,有一个合作公司的身影时隐时现:北京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济普霖)。多个消息源均指向,济普霖或是李宁将科研经费转移的公司之一。

根据公开资料检索发现,从2006年到2011年,中国农大和济普霖合作的项目至少有21个,其中国家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最多,有5项,这由国务院在2008年7月的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科研项目,总投入逾200亿,跨度12年。李宁是该重大专项的副总工程师。

工商资料显示,济普霖成立于2005年4月,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3333万人民币。最初的股东有两个,分别是李宁和香港商人黄中石。李宁入股的并非现金,而是一项估值1833万的非专利技术:人乳铁蛋白基因全序列及其调控元件。

香港商人黄中石出资1500万,同时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他对南方周末记者称,自己是在一个朋友的引荐下认识李宁的,“李宁说,你来参股,将来有成果了,大家分享。”

据其描述,后来李宁又对他说,这个事情也关系到学校,最好给学校一部分。2006年9月,济普霖董事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李宁和黄中石各拿出3%注册资本,无偿转让给新股东北京中农大地科技发展公司。资料显示,这是一家中国农大的全资控股公司。

在中国农大的官网上,济普霖和中农大地一样都出现在校办企业的名单中。但是实际上,南方周末获悉,中国农大和黄中石并不参与公司的任何经营管理,负责公司运营的是李宁带的一个名叫张磊的博士生。多个消息源指出,那个被带走调查的公司主管正是张磊。

李宁的一位亲友做出了解释, “他一心扑在科研上,对公司经营管理并不在行,所以都交给学生打理。”

或在延伸审计时被查出问题

就是这家济普霖公司,在李宁参与的众多科研项目中,一直扮演着合作公司的角色。

李宁的学生刘雨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科研项目都是以中国农业大学的名义申请,李宁领导下的该校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具体科研,而济普霖承担协助工作。至于中国农大和济普霖之间如何分工,经费如何分配,都有合同规定,并在申报科研项目时上报给项目主管单位。

一家公司以合作单位的身份参与国家科研项目,在中国产学研的大背景下一直是被允许的操作规则。在农大,这也是一个普遍现象。

浙江大学一位主持过863项目的教授告诉南方周末,一般对于合作公司没有什么资质限制,也不会要求公司资产规模有多大,只要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就可以。经费在预算的时候就已经分配好大学和公司各占多少,这个没有固定比例,都根据具体情况,科技部审核后,就没法调整了。

中国农大一位教授也称,按照规定,找合作单位应该招投标,但现实中一般都是给自己熟悉的公司操作,对于是否要避嫌不跟自己投资的公司合作,国家并无明确的规定。“李宁的转基因研究属于国家前沿科技,不是随便哪个公司可以胜任,济普霖虽然是他自己的公司,但是业务比较熟悉,效率肯定会比找外边的公司要高。”

“转基因克隆有很多重复性的工作,李宁觉得如果都是学生来做,不利于创新性研究,需要一个专门的公司来做。”刘雨说。“这是李宁成立济普霖的原因之一。”

不过,无论是以合作公司的名义,还是体制内报销的名义,科研经费都必须专款专用。如果将科研经费直接或变换形式转移到公司名下,用于其他用途,都涉嫌违法。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2005年发布的一份跟高校科研经费有关的规定,“项目负责人不得借协作科研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或转入与项目负责人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中国农业大学的一位博士举例说,一个课题年初申请到了,年底钱才给你,第二年就审计,不可能钱到了再做,那样就没时间了,只有从其他课题拿钱来做,要不然,怎么申请下一个?

现实的确如此,南方周末接触过的多位科研界人士坦承,将科研经费截留或转移到公司名下,在现实中非常普遍。根据规定,科研项目有零余额制:项目截止的时候一分钱不能剩下,不然会被国家收走。“因为科研经费都是竞争性分配,中一个项目很难。好不容易中了一个,就会把经费极大化,没花完的钱也可能会想办法存下。”华中农业大学一位教授告诉南方周末。

一位接近中国农大的人士透露,李宁可能是项目主管机构在延伸审计时查出的。所谓延伸审计指的是,先对课题的承担单位中国农大进行审计,发现某项目的经费转到另一个单位后,对这个转入单位再审计。而具体的案情,至今仍未有任何披露。李宁身边的一位朋友也说,李宁个人有没有贪污,他也不清楚。

但李宁家人坚称,家里账户上没有查到一分钱。

“如果真的有犯罪,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银行账目都可以查的嘛!买房子呢,还是买车呢,总要有根据!”李宁的岳父吴常信对南方周末说,但一个人功是功,过是过,功不能掩盖过,过不能抹杀功。吴常信是中国科学院院士,是中国动物遗传学界的泰斗,还是李宁的学术启蒙老师。

产业化梦想

和大多数年少成名的科学家一样,李宁的履历也可以用光鲜来形容。他16岁考进江西农业大学,29岁获得中国农业大学博士,45岁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在熟悉他的老师和同学眼中,他也几乎具备了作为一个科学家的所有优秀特质:刻苦、敢于创新、领导力不错。

“他常说,做科研要有用,要能做出产品,而不是为了发两篇论文。”陈小青回忆。陈是李宁的博士生,跟了李宁八年,动物转基因产业化一直李宁的梦想。“在中国,他(李宁)是这个领域的权威,认为应该冲在前边。”

所有产业化项目里,李宁最为看重的是转基因猪和奶牛,此后他投资、入股的诸多公司也均与此有关。

“实验室不可能跟大公司谈合作,如果有一个公司的身份将有助于做这样的推广。”陈小青说,李宁缺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推广公司。

2004年对李宁而言,是他产业化梦想的元年,但尝试并不成功。这年8月,北京嘉捷康宁生物技术公司成立。资料显示,在2000万注册资本中,李宁虽然出资100万,但他既是法定代表人,又是执行董事。这一年,李宁在学术圈的地位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成为“863”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组长。

只是不到一年,公司就突然注销了。当时公司董事会的解释是:公司原计划和中国农大一起承担的863项目人乳化牛奶工作,由于自身发展遇到困难,科研及资金条件无法继续胜任该项科研工作。“说白了就是大股东觉得风险太大,没钱景,撤资了。”陈小青回忆,动物转基因成果转化相当漫长,短期收益几乎为零,鲜有企业家愿意冒这么大的风险。

反转基因人士柴卫东告诉南方周末,在欧美,动物转基因因为涉及伦理等一系列争议而被命令禁止产业化。这跟农作物转基因有很大不同。在中国,同样面临类似困境:动物转基因批准研究,但批准上市很难。

嘉捷康宁的倒闭让李宁一度陷入困境,但香港商人黄中石的出现,让李宁再次看到了曙光。正如上文所述,他们在2005年的4月注册成立了济普霖。

这次李宁没有出现金,而是以非专利技术入股。中国农业大学一位教授告诉南方周末,李宁负责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在学校允许的情况下创办转化学校或课题组科技成果的高新技术企业。“这是合法的,这个公司学校也有参股。”

看上去,济普霖像是一个自食其力的高科技公司,但实际上,它与李宁和中国农大之间关系密切。济普霖在网上这样介绍:在国家十一五成就展中,济普霖和中国农大研发的成果排在展览第二位(第一位是航天技术),中央政治局常委都认真参观了展览。公司承担和参加了国家863、动物新品种重大专项等国家攻关课题多项,为国家高技术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获得了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多项。

在中国农大的官网上,济普霖同样在宣传李宁的科研成就时被多次提及。

接近济普霖的人士元军告诉南方周末,济普霖除了承接课题之外,帮李宁对外界推广转基因技术是另一项重要工作。“要说服主管部门,也要说服公众,用研究数据告诉他们转基因是安全的,前景是广阔的。也要说服大企业,合作探索产业化的可能。”

有了济普霖作为推广助手,李宁的科研成果开始在2005年之后遍地开花:跟河南花花牛集团合作,培育出第一批转入人α—乳清蛋白基因扩繁小牛100头;和天津梦得牧业合作,成功繁育42头“人乳化”转基因奶牛;和北京利润维德公司合作,诞生一头转人CD20抗体基因的转基因奶牛……

这些合作都属于李宁申请到的“863”课题—“高效表达人乳铁蛋白等药用、保健蛋白的奶牛乳腺生物反应器”。但是这些合作的喜悦仅仅停留在当时转基因奶牛诞生的那一刻,再无下文。

“他们愿意花一点代价跟济普霖一起完成课题是可以的,但是没有谁愿意冒险产业化。”元军说,对这些公司的好处不言自明。他们可以跟济普霖学到东西,另外,他们会对外宣传承担了国家课题,以提高公司知名度。而在此过程中,合作公司是否对李宁进行了利益输送,亦不得而知。

 专利合伙生意

在合作四处碰壁之后,李宁决定自己组建合资公司搞产业化。在短短五年内,李宁已搭建了一个轮廓日渐清晰的产业框架。

2009年1月,济普霖跟北京三元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一家合资公司,负责转基因牛的产业化测试,公司取名为北京三元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在1000万的注册资本中,济普霖以510万占据控股位置。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均由李宁担任,李宁的多位学生和同事担任董事和监事。

这应该是在校方支持下进行的。南方周末查阅到一份该公司一期工程招标显示,公司建在位于河北的中国农业大学涿州农业科技园区内。接近该公司的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这个尝试并不顺利,公司一直处于亏本运营状态。

2009年年底,另一家名叫济福霖的公司也在北京海淀开始营业。工商资料显示,这家公司依然由港商黄中石担任法定代表人,有所不同的是,这家公司完全由李宁控股。在注册资本1000万中,李宁出资900万,包括400万现金和500万的知识产权。

工商资料上的济福霖办公地位于北京海淀区知春路附近的一栋大楼,南方周末记者踏访之后发现,济福霖并不在这里办公,这里是一家名叫“瑞企创业”的企业注册公司。前台工作人员说,当初是他们帮济福霖注册的,现在济福霖跟济普霖其实在同一个地方办公。济普霖的会计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两家公司其实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都是李宁的学生在负责。

公开资料显示,济福霖跟济普霖的业务并无本质不同,但实际上,济福霖却很少像济普霖一样跟李宁的实验室参与国家科研项目。济福霖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成果的转让。

南方周末根据公开材料检索发现,从2010年11月开始,在李宁以济普霖名义申请的12项专利中,至少5项移到了济福霖名下,均跟李宁承接的国家课题相似,其中包括《一种动物体细胞克隆方法》、《一种从转基因牛乳中纯化重组人α-乳清白蛋白的方法》等。

这五项中又有三项都转给了其他公司。其中,《一种动物体细胞克隆办法》,转让给了位于河北涿州的保定温氏种猪育种股份有限公司。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注册资本5431万,总投资3.2亿,李宁是总经理,与上述的北京三元济普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一样,均位于中国农大涿州农业科技园区。

上述从济普霖转到济福霖的专利中,另外有两个关于奶牛的专利,在2011年先后转给了一家公司,即“无锡科捷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2.75亿,李宁是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接近科捷诺的人士说,济普霖全部用专利入的股。

这位接近科捷诺的人士对南方周末回忆,当时无锡市想做一个生物农业方面的科技项目,当地政府不是很懂,就去北京咨询专家,原本找了中国农科院的一位院士,但是当时这位院士临时有事,没见到。无锡官员在中国农大的熟人朋友推荐了李宁,那次双方聊得很投缘。无锡市决定邀请李宁先到无锡做一个演讲,李宁在跟当地领导见面时提到了人乳蛋白产业化的项目,问对方可不可以在无锡产业化。双方一拍即合。无锡政府方面还为科捷诺在当地找到了投资。

这项合作,很快就被提到了地方产业转型的战略高度。2011年7月,时任无锡市委书记的毛小平在接见李宁时说,无锡正在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城市转型发展,李宁把潜心多年的动物生物反应器及人乳铁蛋白产业化项目带给无锡科捷诺,完美地实现了一、二产业的融合,实现了现代生物农业与生物医药的结合,为无锡破解现代生物农业发展的难题树立了典范。

因为是无锡市政府支持的项目,科捷诺的建设很快走上轨道,买了厂房,建了国内最好的奶牛示范基地,两个有关人乳铁蛋白的试验还获得了江苏省和农业部的资助。科捷诺官网称,2012年,国家领导人参观中国农大,李宁还特地介绍了这个项目。该领导人说,他十分期待人乳铁蛋白第一批产品的上市。

在科捷诺的官网首页上有一个巨大的广告,李宁穿着红色的polo衫,戴着无框眼镜,双手交叉看着远方,左上方列着一行字:“科捷诺,一个科学家的创新创业故事,一个科学家的中国梦。”

而直到被检方带走前一刻,李宁也还没能看到人乳铁蛋白产品的问世。而他的学生陈小青担忧:“如果李宁真被判刑了,估计以后就没有人敢做动物转基因产业化了。”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刘雨、元军、陈小青均为化名;南方周末记者陈中小路、鲍小东、于冬对此文亦有贡献)

李宁科研成就

  • 科研综述
李宁是动物分子遗传育种学专家,发现和克隆了多个影响动物重要生产性状的基因,发展和应用了一批动物分子育种工程技术。同时,他在动物功能基因组、克隆分子机理等基础研究领域,取得了较好的原创性成果   。
发现和克隆了多个影响动物重要生产性状的基因,发展和应用了一批动物分子育种工程技术,在我国动物品种改良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和发展了我国动物克隆和乳腺生物反应器研制体系,一些反应器表达量达到国际最好水平,取得了重大的产业化进展,部分成果推广应用效果良好;同时,还在动物功能基因组、克隆分子机理等基础研究领域,取得了较好的原创性成绩 
  • 科研成果
获得国家级二等奖3项、省部级一等奖3项和省部级二等奖2项,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成就奖一等奖,863计划先进个人,WCGALP青年科学家奖,首都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中国遗传学会“李汝祺”优秀论文奖;发表学术论文217篇,其中SCI论文82篇,包括在《Genomics》、《Biology of Reproduction》等国际著名科学期刊上的论文;主编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动物遗传学》和英文专著《Genomics and Biotechnology in Livestock Breeding》;获得发明专利3项,19项专利处于公示期。
获中国和美国发明专利15项。获2001年和2000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03年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005年北京市科学技术一等奖和2006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发表学术论文260余篇,其中在 “Genome Research”、 “Nature”等期刊SCI论文160多篇   。
  • 科研项目
早就听说过李宁,因为他是中国农业大学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之一,是“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动物遗传育种学的特聘教授,是“973”项目“农业动物遗传育种与克隆的分子生物学基础研究”首席科学家。
而真正认识李宁,是从我国首例转有人α抗胰蛋白酶基因(hmAAT)的转基羊诞生开始的。
2000年12/24日,北京顺义三高科技农业试验示范区,3只颈系红色绸带的小山羊在自己的“公寓”内从容面对玻璃窗外频频闪烁的闪光灯、摄像机,这就是中国农大与北京兴绿原生物技术中心合作试验成功的我国首例转有人α抗胰蛋白酶基因的转基因羊。这项成果是在国家生物工程开发中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北京市科委、北京市顺义区政府的支持下完成的。
此后,国内外众多媒体对这项成果进行了报道,李宁的名字和他的成果同时也跃出了学术圈,为更多的人所知晓。
中国农业大学有一座最高的建筑,名曰“科研楼”。夜深了,那里的灯光依然明亮。李宁就是那挑灯夜战的青年学者之一。每天晚上不到12点不回家。实验室办公室主任很心疼他们,说:“李宁真的很忙,事情一件接一件,很辛苦。”
李宁领导的课题组,多年来围绕体细胞克隆牛的生产技术开展了全面系统的研究与创新,大大提高了体细胞克隆牛的生产效率。在应用于高产奶牛、优质种公牛和优良地方品种牛的保护和扩繁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

荣誉表彰

2005年度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08年“北京市优秀中共党员”作为国家“863”计划现代农业技术领域专家组组长、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团结带领创新团队,多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发表SCI论文200余篇,获发明专利15项,培育了世界上最大的克隆牛和转基因奶牛群体。

社会任职

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科技部“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和科技部“863”计划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组长、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欧盟第5框架计划PigBioDiv2计划的负责人。

人物事件

涉案被查

2014年8月,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李宁在7月初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因其涉嫌将承担的一个转基因项目的经费转移至自己控股的公司,涉及资金达千万元。李宁被带走的消息最初从科技部内部的一个项目结题会上传出。据中国农业大学生物质工程中心一位教授透露,李宁被带走已有月余,至今未归 。

依法逮捕

2014年10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2014年中央首轮巡视整改情况,其中包括科技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全文。通报说,审计署2012年审计发现5所大学7名教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的问题,其中涉及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等人承担的由农业部牵头组织实施的“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有关课题。
通报说,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组织对上述5所大学7名教授是否承担科技部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情况进行了清查,立即停止了李宁等人承担的所有项目经费,并责成其法人单位进行整改,加强管理。同时,积极协助中央纪委、教育部、审计署和司法机关等进行认真查处。目前,共依法依纪查处了8人,其中李宁被依法批捕 

被查核实

中国农业大学外宣部门陈姓负责人表示,李宁正在接受司法调查,而学校方面也正在配合科技部等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审查工作,最新进展会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中国工程院新闻发言人董庆九表示,已注意到李宁院士被依法逮捕的相关报道,中国工程院将视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性质和生效的判决,依据《中国工程院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程序对其作出严肃处理。
如果按照这一规定进行处理,李宁或将成为我国首个被撤销称号的中国工程院院士。
2014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表示,现初步查明,李宁利用职务便利,以虚假发票和事项套取科研经费转入本人控制公司方式,先后涉嫌贪污公款2000余万元。

公开审理

2019年12月30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张磊贪污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宁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担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还担任多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被告人张磊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特聘副研究员、科技部多项课题负责人。被告人李宁同张磊利用其管理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间,采取侵吞、骗取、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上述款项被李宁、张磊转入李宁实际控制的公司占为己有,并投资其他多家公司。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同案被告人张磊的供述、证人证言以及用于套取科研经费的虚假合同、发票等书证,还出示了司法会计鉴定书等。李宁、张磊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宁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辩解,张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李宁、张磊还进行了最后陈述。
被告人李宁、张磊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及普通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全程通过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新浪微博进行了直播。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撤销院士

2015年1月,中国工程院在官网公布了2013年12月9日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守则》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违背科学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后者首次对工程院院士劝退或撤销的程序作出规定,并明确,院士如果涉及触犯法律,自被批捕之日起即停止其院士资格,自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生效之日起撤销其院士称号。按照这一规定,涉嫌贪污2000万元、于2014年6月被批捕的中国农业大学的李宁已被停止院士资格 

一审开庭

2019年12月30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张磊贪污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宁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担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还担任多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被告人张磊系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特聘副研究员、科技部多项课题负责人。被告人李宁同张磊利用其管理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期间,采取侵吞、骗取、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上述款项被李宁、张磊转入李宁实际控制的公司占为己有,并投资其他多家公司。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同案被告人张磊的供述、证人证言以及用于套取科研经费的虚假合同、发票等书证,还出示了司法会计鉴定书等,李宁、张磊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宁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辩解,张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李宁、张磊还进行了最后陈述。
被告人李宁、张磊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及普通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全程通过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新浪微博进行了直播。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一审宣判

2020年1月3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同案被告人张磊贪污一案,对被告人李宁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被告人张磊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李宁利用所担任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以及负责管理多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同被告人张磊采取侵吞、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其中贪污课题组其他成员负责的课题经费人民币2092万余元。上述款项均被李宁、张磊转入李宁个人控制的账户并用于投资多家公司。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宁同张磊利用李宁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科研经费,数额特别巨大,李宁、张磊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近年来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不断调整,按照最新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依据李宁、张磊名下间接费用可支配的最高比例进行核减,对核减后的345万余元可不再作犯罪评价,但该数额仍应认定为违法所得,故被告人李宁、张磊贪污数额为人民币3410万余元。在共同犯罪中,李宁系主犯,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本案部分赃款已追缴,对李宁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张磊系从犯,且认罪悔罪,依法可对张磊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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