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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立医院医生为吃药品回扣,故意错误用药间接杀人

资料图片:重庆市涪陵区中心医院。患者谭明秀在该院输液后死亡。(Public Domain)

【央视新闻《静脉输液是最危险的给药方式,慎用!》:输液,在医学上属于侵入性操作范畴,因为需刺破血管并往血管里输入并不属于血管里的东西。因此,静脉输液是公认的最危险给药方式。如患者肠胃功能正常,口服药物应是第一选择,只有在患者出现了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等情况时,才应该选择静脉注射治疗。@健康时报 】

•    中药注射液始于20世纪40年代。1941年初太行山区八路军一二九师卫生部制成柴胡注射液,中药第一次被以打针的方式侵入人体。

•    比腐败贪官对社会危害更大的群体是: 医生
比腐败贪官对社会危害更大的组织是: 医院

•    医院医生为了提成、回扣,首先让患者做一套没必要的检查化验,然后再开上一大包高回扣药及一堆功能雷同的抗生素。甭管啥病,就两字:输液。当前有的村卫生所或医院为了挣钱,“凡病皆吊瓶”的现象非常严重。在西方国家,医生一般都不会轻易给患者输液,输液是〝最后的给药方式〞。只有急救、重症和不能进食的患者,才需要采用静脉滴注这种开放人体静脉通道风险较高的方式。所以不要主动要求医生为你输液,一定要牢记先吃药,再肌肉注射,最后输液的原则。】

如今早已一带一路般盛行中国的“静脉注射养生”

你是个中国人
躲不过这一针

头疼脑热,腰酸背胀,口干舌燥,拉稀着凉,人们均争先恐后般的涌进医院,笑嘻嘻地在那常年人满为患的吊针室,挂一针通常混杂着几味价格不菲的“高档补药”,虽昏昏欲睡,然普世价值。

记忆中,打点滴始自文革时期赤脚医生年代,人们甜咸不分地称之为“吊盐水”。说也滑稽,当年插队到大队卫生室有事没事混瓶“盐水”吊吊,真实目的,竟然是为了那个迷人的,拥有一个密封灰色橡皮软塞的葡萄糖盐水瓶。完事后用那只空瓶到公社的油站,打一斤香气袭人的菜籽油带回上海,在那城市居民三两油票的日子里,实在是很长脸的厚礼呢!

吊盐水,在文革前的中国更是鲜为人知的,也是那些旧社会培养出来的医护人员嗤之以鼻的不规范医疗手段。

随着打点滴的走红以及日趋泡沫化,“盐水”的名称也多了起来:吊针,输液,吊瓶,输水等等等等……

言归正传。

本期节目大标题取自网络论坛上流传的一篇题为《重庆市涪陵区中心医院老年病科——妈妈的鬼门关》的长篇叙事文。文章催人泪下,详叙了医疗腐败下“杀人不见血”的无良医生以打点滴的“滋补手段”,怎么样把叙事者的母亲譚明秀一步一步地送进鬼门关的。

日前,女儿的父亲,死者的丈夫,重庆市某中学高级教师颜智华联系本台,强烈希望接受采访,披露重庆市涪陵区中心医院老年病科团伙犯罪集团,乃至重庆市卫生领导部门,是如何沆瀣一气谋财害命的。以下是颜先生辗转传来的信函全文:

……我来美国要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向国际社会曝光重庆涪陵区中心医院老年病科(具有代表性)医生为吃药品回扣,长期以来,以医生职业为掩护,故意违规故意错误给住院的老年人静脉输入至今不被国际医药界认可的中药注射剂。同时还静脉注射胃酸抑制剂和止吐剂来试图掩盖中药注射剂静脉输入必然发生的如呕吐等危急生命的药物中毒反映。该医院该科室医生长期集体作案,危害了许许多多住院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害死不少住院老年人。这个惊天大案被我在2017年上半年揭穿了,有6万多字的证据材料和视频、录音证据,由于政府卫生局包庇,充当保护伞,我和两个子女经过一年半时间向各级政府卫生局举报、向公安局报案,但是他们拒绝调查。由于有政府充当保护伞,在我们向本地网站曝光了一年多的情况下,该医院该科室医生仍然有恃无恐地继续违规错误使用中药注射剂搭配胃酸抑制剂和止吐剂给住院的老年人静脉输入,间接杀人。这在古今中外医学史上是没有过的滔天犯罪。昨晚大纪元网给予了报道。我希望自由亚洲电台能够给我做一个专题节目。谢谢你!

颜智华

在进入与颜智华先生对话之前,《不同的声音》致电静脉注射肇事案发单位重庆涪陵区中心医院院办及相关部门了解情况,不巧的是,时逢中国国庆长假期,各科室均无人值班,退而求其次,网上找到一位该医院档案研究馆研究员张先生的手机号码,他说:

譚明秀点滴致死案,并不是该医院相关病患的首例。中国焦点新闻网:2012年1月14日晚重庆市涪陵区李渡街道办事处两龙村2组的周文举因腹痛腹胀被送往重庆市涪陵区中心医院治疗,输液中突然出现病危症状。抢救后身亡。

让我们进入与受害者的丈夫颜智华的对话。

【附录】

要求重庆市卫计委直接调查涪陵区中心医院医生故意违规、错误用药,涉嫌故意间接杀人问题的函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我是受害人谭明秀的家属,于2016年11月8日同时分别给你委和涪陵区卫计委递交了《对涪陵区中心医院医生故意乱用药物造成病人谭明秀身体严重损害一事的举报信》。因当时时间仓促,该《举报信》只是揭露出了涉事医生故意错误使用西药注射剂造成谭明秀身体严重损害问题;而尚未查明同时故意违规、错误使用的中药注射剂才是造成谭明秀身体严重损害的第一元凶与祸害的起因。而涉事医生故意“错误”使用的两种西药注射剂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止吐药)和兰索拉唑注射液/泮托拉唑注射液(胃酸抑制剂)其目的则是为了企图减轻、延缓其违规、错误使用中药注射剂静脉给药必然在受害者谭明秀身体发生毒性反应的症状,以达到掩盖谭明秀入院使用中药注射剂后将会发生的危急症状的真相,以便把违规、错误使用的中药注射剂和“配套”使用的西药注射剂长期使用下去,直到谭明秀直接死于药物中毒为止。这一严重犯罪真相问题是在2017年3月份才调查清楚的。在此,对涪陵中心医院老年病科医生杨敏、谭红霞涉嫌故意间接杀人犯罪问题先概括如下:

1、犯罪动机。为更多套取受害人谭明秀的职工医保金(包括政府和个人支付两部分-下同),为医院、科室和个人创收(经济收入)。

2、手段。依靠就职的公办三甲医院作为保护外壳,以医生职业工作的“专业性”作为掩护,故意错误用药、在故意错误用药的基础上还故意选择错误给药方式(静脉输入方式);故意错误联合用药(静脉输入多种药物)。在(故意违规)使用中药注射液静脉输入前故意不告诉患者(谭明秀-下同)及家属可能存在不良反应的风险;在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患者出现危及生命的症状后听之任之不按照规定立即停药并同时采取抢救措施;还继续用药达到12天,直到患者家属发现问题后主动叫停才停药。

3、预谋、掩盖其犯罪行为。
犯罪嫌疑人事先完全知道错误用药、错误选择给药方式、错误联合用药必然造成药物毒性所致的不良反应,会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于是有针对性地同时使用有关(西药)药物给受害人静脉注射,以此阻止中药注射剂静脉给药会发生的不良反应(最严重的会导致休克死亡),企图把发生在患者身上的药物不良反应掩盖起来;或者减轻药物不良反应的程度,延缓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时间。同时,也不按照规定事先告知患者及家属在静脉输入中药注射液时可能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危险;发生不良反应后还误导患者家属,说是癌症病情恶化;还预设患者死期说:“活不过10月份……。要准备后事。”以此转移了家属的注意力并使家属对药物不良反应问题丧失警惕。在入院病历中假造患者症状,为故意错误用药寻求治疗处方的“理由”; 在患者入院第二天假造“(患者)多器官衰竭,”以掩盖药物不良反应可能造成的患者最终死亡的真相。

4、后果。患者谭明秀从入院第一天(10月5日)用药后下午回家即发生严重的危急症状,第二天更加严重,生不如死。第四、五天出现濒临死亡症状。直至肢体完全瘫痪,意识基本模糊,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如果不是患者家属于用药12天后发现问题叫停(患者已经连续12天不能吃不能喝),杨敏、谭红霞还会继续不停药(开的长期医嘱-用药处方),患者谭明秀被药物毒死无疑。

5、社会危害。据我们家属了解,谭明秀不是在该医院老年病科住院受害的第一人。该科违规给患者静脉输入中药注射剂早已形成一种操作模式,且还在继续操作下去。相关药厂、药商和相关医生早就达成一种默契,构成一条为谋取暴利而形成的黑色产业链。相关医生是这条产业链的终端,也是关键执行人——具体实施者。任何患者都有遇害的可能——不分职业、贵贱与贫富。受害后还被医生蓄意误导、认定为是患者本身固有的或者突发的等病情发生、发展、恶化所致(包括旧的症状更加严重、发生新的危急症状、致残、致死等)。我们家属发现该医院当事医生此犯罪问题有其偶然性,决定要把此案揭发到底并非仅仅维护受害者个人及家人权益,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公众安全、为社会负责。涉事医院、医生的该问题根本不属于所谓的医疗纠纷或医患矛盾性质,而是有明确目的(谋财),利用特殊职业(医生)的,使用特殊手段的(故意错误用药、静脉给药、多种药物联用……等),作案方式特别隐秘与方便掩盖的(专业性强、信息不对称及医方故意隐瞒实情等),操作模式已经成熟的,蓄意间接杀人案。

6、涉事医生犯罪过程与事实明了,家属手头掌握证据比较充分。解析、读懂家属所提供的涉事医生犯罪问题的证据材料不需要专业的医学与药学从业背景。只需要一般的生活常识与医药常识就可以初步辨别是非(不是说不需要组织鉴定)。我们家属非学过医学和药学专业,也非执业医生。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真实,依据的医学、药学根据都查证有据。语言叙述准确浅显,不论专业非专业人员都可以看懂。

受害者家属鉴于上面所诉问题的性质,认为涪陵区卫计委理应履行政府卫生部门职责,依法调查,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严重处理。但是,区卫计委从一开始就蓄意包庇,具体办事干部刚开始时就欺骗家属说“涪陵中心医院不是区卫计委直属管理的医院。不是行政隶属关系”。“自从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查处医疗事故的工作就从卫生局剥离出来了,不归卫生局管”,“由患者自己去找‘医调委’、医学会、司法鉴定所鉴定”,“自己去走法律程序”等。在欺骗无效、受害者家属(举报人)据理力争下,分别于2016年11月11日和22日先后出面主持召开了两次“医患调解会”。把涉及人命关天的存在是非、对错、原则的严肃问题当成无是非、无对错、无原则的民间纠纷来调解。在两次会议上,主持会议的卫计委官员(医政科正、副科长徐忠明和石强)在一共长达三、四个小时的会议上不调查、不询问、不质疑、不质证。听由受害人家属方质问及医院方无理诡辩狡辩。两个科长对家属一直推诿说“我们(包括科长个人和卫生局)不懂医学,无从判断医院方的对与错。”徐忠明(现在已经升任为区卫计委副主任)还胡说“医生可以超《药品说明书》中规定的适用范围用药……”还说“刘加胜(当时分管医政科工作的区卫计委副主任)是骨科医生,不懂骨科以外的用药对错问题……”后来以“(医患)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为理由把问题交办给涪陵区医调委,医调委写了几百字的一纸荒唐的《专家意见》(和之前涪陵中心医院本院的“专家讨论结论”一样)。2016年12月19日区卫计委以此涪陵区医调委的荒唐的“专家意见”作为依据给举报人(家属)作出书面《回复》。对此,家属理直气壮表达不服,并要求把医调委的《专家意见》给家属见面。医政科推说卫计委没有这个《专家意见》,后带领家属去医调委复印该《专家意见》,复印时又专门覆盖专家签名(姓名)并只给家属看后就收回。家属至今没有得到该意见书。区卫计委分管负责人刘加胜自觉理亏,于是在2017年春节后电话告诉家属说:由卫计委出面(涪陵中心医院方同意的)交给医学会搞鉴定,看你们家属方同意不?家属方在此时已经完全调查清楚当事医生故意违规、错误用药的真相和问题的本质,给医学会鉴定组提交了三、四万字的书面材料,证据如山。先后受区卫计委委托的涪陵、万州两个区的医学会感到此鉴定工作很“棘手”,都先后退回了鉴定材料,不接收该鉴定工作。现在具体办事的医政科石强科长以医学会都不愿接手鉴定为由打算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这是区卫计委从2016年11月上旬接到家属举报信开始,到现在2017年5月份为止所作的工作。即“推脱”、“哄骗”、“欺瞒”……。一句话,蓄意包庇下属公立医院,特别是挂着三甲招牌的中心医院里面长期以来发生的众多违规、违法甚至犯罪的问题。

退一万步说,即使受害者谭明秀的受害不属于人为而只是技术事故,按照国家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上报机制”,涉事医院和当地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也应该主动上报——即该问题(事件)也属于涉事医院和当地卫生局自查自纠,主动上报的工作职责范围。但是,涪陵中心医院院方非但不按照规定自查自纠,反而在事实面前自始至终一直耍无赖,无理诡辩和抵赖。在未讲述任何临床医学和药学道理的前提下只是一口咬定涉事医生用药“符合指针”(2016年11月22日区卫计委会议室“医患调解会”上由该院职工崔浩宣读的,副院长王朝永在场)。这涪陵中心医院住院部里每年故意违规给住院的患者静脉里输入了多少种类的中药注射剂?每个种类有多少数量?创收多少钱?开处方的医生(包括科室)吃多少回扣?谋财就不计较了,这中间有多少名患者发生不良反应?其中有多少属于严重不良反应事件?这涪陵中心医院院方是隐瞒了还是据实上报了?作为政府监管部门的涪陵区卫计委是监管了还是不监管了?黑医疗产业链中最黑的环节——坏医生,特别是公立大医院里的坏医生敢于肆无忌惮谋财害命,正是他们知道没有人管他们。用涪陵中心医院副院长王朝永在2016年11月22日下午在区卫计委会议室召开的医院方和受害人谭明秀家属方参加的所谓“调解会”上所说:我们是公立医院,资产是国有资产。我们医院是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第三方鉴定。”即歹徒劫了你的财害了你的命,受害人得自己花钱去找第三方“认定”。需知,这个“第三方”里面的人都是医院圈子里面的人,都在发同样的财领同样的钱。所以,坏医生们有恃无恐,坏医生们就职的医院大院就是他们谋财害命最安全的围栏。虽然这个围栏和围栏里面的坏医生已经被千夫所指,成众矢之的,但是这个围栏仍然坚不可摧,里面的坏医生继续害命。

为了掩盖责任,涉事医生还在受害者谭明秀的病历,如“入院查体记录”、之后的“查(病)房记录”等病历上面事先或者事后做虚假记录。在第13天家属发现谭明秀入院后才发生的危急症状(入院第四、五天时就有死亡症状)是药物所致的问题后叫停了所用的全部药物并主动联系转科,涉事医生还暗中作梗使转科拖延两、三天,企图让谭明秀死在该科以便更利于掩盖真相。
我们家属根据调查,在掌握充分证据的前提下认为,涪陵中心医院老年病科涉事医生对谭明秀的加害方式,受害者不是个别的而是众多的(另有证据);不是偶然的而是事先谋划既定的;(该科室)不是一时的而是长期的;不是个别医生而是具有科室整体性的;不是当事医生随意(随机)的而是“制度”化“规范”化的。这种谋财害命的假医疗行为在该科室(老年病科)医生间心照不宣;在医院内各科室间也大致知己知彼。涉事医生、科室的这一行为,医院领导在经济上是奖励的、措施上是保障的、如果出了“纰漏”行政上是保护的。这实质上是制度化的故意违规故意犯罪问题。更严重的是作为区政府医疗机构管理部门也是该医院的上级行政主管的涪陵区卫卫计委蓄意包庇,充当医院和医生违规、违法、犯罪恶行的保护伞。因此医院(从内部制度上)、医生(不是全部)谋财害命才长期有恃无恐,肆无忌惮。证据被抓住后,涉事的两名医生虽然心虚无力狡辩,但是代表院方参会的科主任田杰在两次卫计委官员主持的“调解会”上,表情上还谈笑风生,但回答家属的质问时却始终东拉西扯不敢正面回答家属的严厉质问或者作毫无道理的诡辩;参加第二次“调解会”的医院副院长王朝永也东拉西扯不正面回答家属的质问,因为家属揭露的问题事实俱在,道理明白无误。

在现实社会背景下,受害者(家属)想讨要公道并阻止坏医生们继续作恶,难度犹如登天。但是我们家属只要“人还在,心就不死”,世间哪有借医生职业公然谋财还害命,同时还受到体制庇护而不受任何追究的道理、天理、法理?

我们受害人家属在此第二次致信市卫计委,要求市卫计委不是只将本信件仍然下转涪陵区卫计委去处理,而是请市卫计委直接出面组织调查。至少,查清我们家属所提供的举报医生犯罪的证据是真实的或者虚假的并不难。

以下(后面页)是本年4月中旬最后定稿的给万州区医学会鉴定组的材料,作为提供给市卫计委以证明涪陵区中心医院老年病科涉事的两名医生谋财害命,在谭明秀身上故意违规、错误使用中药注射剂和西药注射剂;故意违规、错误地多种药物联用(静脉给药方式);由此发生严重毒性反应危急生命情况下不停药(12天后家属发现问题自己叫停),造成谭明秀身体严重损害(肢体瘫痪、精神行为障碍)犯罪问题的证据。在文体上就暂时不做改动了。

此致

受害人谭明秀的家属   (发论坛-略)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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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社会能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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