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120余天,中国娱乐圈中有“范爷”之称的范冰冰,终于迎来偷逃税款的“实锤”。作为“群众”的崔永元也发声表态。
北京时间10月3日10时左右,中国国家通讯社新华社发布范冰冰涉“阴阳合同”一案最新结果,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456美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人民币,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元人民币。
10月3日12时左右,范冰冰在个人微博发表致歉信,表示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做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并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新华社通报称,2018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
其中,“群众”外界认为就是崔永元。
针对范冰冰“阴阳合同”问题查清一事,崔永元表示,“事实再一次证明,(大轰炸)就是大欺诈,参加欺诈的目前已有一人受到处罚。”
5月28日,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布了几张合同照片并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合同中有范冰冰的名字,合同中约定其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人民币。
一天之后,崔永元又再次曝光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元人民币,两合同片酬共计6,000万元人民币,但是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而已。
此次,新华社指出范冰冰通过电影《大轰炸》获得3,000万元人民币片酬,而她通过拆分合同偷逃税款730万元人民币。
不知未来《大轰炸》电影中,还有多少人会因此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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