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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中国看不到黑暗,是因为它被404了”

2017年2月上旬,重庆“巫山童养媳案”受害者马泮艳在微博以 @巫山六月雪 的ID在网络维权,要求加害人受到法律的惩罚:

就在年前我回去找政府,政府的人还威胁我,他说媒体再曝光了就不要我好过,我和妹妹带母亲去申请治疗,也申请不到,母亲精神病加别人打的一身病。我和妹妹带母亲又去县政府,没想到县政府的人看到我们更是气愤。说我马泮艳是重庆罪人,丢了重庆人的脸,我现在是无家可归,家乡不能回啊!唉!求求大家帮我转发一下。

我的诉求是,希望我当年报案的,接警民警受到惩罚,办结婚证的人受到惩罚,双龙政府的人打我母亲的那个人受到惩罚,我大伯和姑父罗元道坐牢。当年爸爸死了是大伯把我母亲打惨了赶走的。接着卖了我们姐妹。一切属实。

这篇文章在网络热传后,有官媒编辑在微博承诺为她发声。2017年2月12日,全国妇联主办的《中国妇女报》也发表微博声援,称巫山县将开会“研究此事”,而相关微博下的第一热评,就是马泮艳感谢大家关注的评论。截至发稿时,该文已被和谐。

 

@中国妇女报 微博截图

马泮艳发表的热评截图

2017年2月21日,马泮艳在微博透露,当地宣传部带着新华社记者找她谈话,并要求她在新闻通稿上签字,她拒绝了。而在她未成年时强奸并逼迫她生下孩子的人,政府宣称他“不构成犯罪”。马泮艳在这条微博 @ 了共青团中央、环球时报等帐号。目前,这条微博也已被删除。

@巫山六月雪:巫山县宣传部找我谈话,他们带了新华社的记者,新华社写了新闻稿子要求我签字他们在发,我没有签。政府和公安说我女儿是早产,陈学生不构成犯罪。

同时,有转发评论马泮艳微博的用户遭到新浪微博禁言处理:

@我是你认识的黄小能:是的,好的,大家引以为戒。 ​​​​

以下评论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新浪微博:

@阑夕:「团团,帮帮我!」「没问题,这就把你删号。」

@我是你认识的王小能:多少不公,多少睁眼瞎:事已至此还有人在劝她不要抨击政府,要相信妇联和中央,并且提前叩谢起了青天,将之列为进步的一大佐证一刚。一个受害者走投无路到把这些账号都艾特上(相当讽刺)却落得删帖下场的国度,一个神秘的我国。

@猫狗catdog:又解决了一个问题

@直男癌活动中心:你看不到黑暗,是因为党给你屏蔽了

@给世上摇摇欲坠的我:前几天喉舌表示女权阵地不能被别有用心者侵蚀,主流媒体要积极发声,看来会议成果喜人

@安石榴阿措: “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

@mahoroba:人家拿着放大镜看印度今天又有哪个女人被强奸了,这姑娘就跳出来“别忘了我”,于是大家都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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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蠢穷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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